第十七章 大理寺?都察院?[第1页/共2页]
朝中之人都晓得,三法司之间反面。那位大理寺卿孙鹤南,和刑部右侍郎许远举在朝堂上是出了名的朋友仇家。孙鹤南必然乐得将丁旺科罪,打刑部的脸。
丁旺直视着贺六:“民以食为天嘛。糟蹋酒肉,但是会被雷公劈的。”
贺六坐到丁旺劈面:“丁旺,你倒是挺有闲情逸致。”
锦衣卫六爷亲身来交代案子,大理寺不敢怠慢。大理寺卿孙鹤南这个正三品大员亲身驱逐贺六。
出了大理寺,回到北镇抚司。在值房里,老胡对贺六说:“刑部审结的案子到了大理寺手里,这个丁旺必定是必死无疑!”
莫非说,丁旺真是明净的?
孙鹤南接过檀卷时,脸上暴露一丝笑容:“大明有制,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是朝廷的三法司。大理寺复查刑部审结的案子,是洪武爷定下的端方。这案子我接了。放心,老六,如果这个丁旺有罪,我们大理寺必然让他认罪吃法!”
“说!”
丁旺既已被刑部的人审出了个“明净身”,以贺六的常日的为人,应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对,为何他对这案子如此上心?
此次,轮到贺六一脸惊奇了:“无罪?你是说,你们审判的成果跟刑部一样――丁旺是明净的?”
贺六问孙鹤南:“大理寺已经将丁旺开释了么?”
刑部从上到下都说丁旺无罪!大理寺从上到下都说丁旺无罪!这只要两种能够――其一,他用盗窃的二十万两银子,贿赂了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其二,丁旺的确是明净的,是万安良胡攀乱咬。
二十万两银子,要拉拢刑部下到员外郎,上到侍郎的几十名官员。还要拉拢大理寺下到司务,上到寺卿的几十位官员――钱较着是不敷的。
见贺六走出去,丁旺乃至没有起家:“哦?锦衣卫的贺大人来了?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香肉凉了有股狗骚味,趁热一起吃点?”
贺六将丁旺的案子奉告了孙鹤南。并将檀卷一并承上。
贺六道:“呵,既然已经两司会审了,也不差都察院这一家。我接了上官的钧令,带你去都察院再走一遭。”
“哦?大理寺也说丁旺是明净的?”陆炳边喝着茶,边问贺六。
孙鹤南大笑:“老六也太小瞧我们大理寺了。锦衣卫交代下来的案子,我们如何敢怠慢?昨日便审结了。”
孙鹤南点点头:“我们大理寺接了这个案子立即就开端查。司务、狱椽、司直、录事、主簿、评事、寺丞、少卿一向到我这个寺卿九级会审!查来查去,这个丁旺的确是明净的。盗银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贺六拱手:“禀批示使。部属以为,丁旺绝非一个库兵那么简朴。”
陆炳道:“身份嘛,都是摸索出来的。既然已经试了刑部和大理寺,三法司里,还剩下一个都察院。我立即给你开一张驾帖,你带着人,去把那丁旺捉返来。明日,将案子转给都察院!”
孙鹤南一脸难堪:“这个丁旺是无罪之身,为何要给他科罪?”
北司镇抚使刘大心中另有一个迷惑:在他看来,贺六是个凡事得过且过的人。在丁旺的案子上,贺六表示的有些变态――有些太上心了。
孙鹤南笑道:“老六,都是吃刑狱饭的自家人,何必多礼?甚么案子,劳烦锦衣卫六爷亲身出马?”
贺六胡涂了:“审结了为何没有给他科罪?”
贺六拱手:“又来告饶孙大人了。还是丁旺阿谁案子,不知大理寺是如何给他科罪的?”
进到四合院中,只见那丁旺正在堂屋里吃着一碗炖香肉。桌上还摆着一个小酒壶。
刘大年仅三十,那里传闻过二十年前那场诡异的“鬼宅案”,以及案子独一的线索――《聚宝要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