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北疆战神[第1页/共2页]
一时候世人神采有些奇特,景子初来凑甚么热烈?
“另有一次,我们去北疆边疆巡查,碰到了一只大黑熊,好家伙,那只熊足足有五小我那么胖,起码也得有两米高,那一巴掌拍下来,树都给拍折了。我们好几个兄弟都受伤了,最后还是离墨哥把那大黑熊撂倒了,手臂上还留了一条好长的疤……”
凤离墨身穿盔甲,从北疆城门里走出来,脸上的神采是欣喜,是气愤,也是无法。
凤知书笑道:“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走吧。”
凤九离此次跟凤离墨出来,并没有带容惜,便与凤离墨另有常修以及云清欢一同骑马,常修性子跳脱,最能活泼氛围。
人也都到齐了,世人筹办伏贴,上马的上马,坐马车的坐马车。
月贵妃眉心一跳,倒是没想到夜明轩的胃口这么大。
“再等等。”夜明轩微微蹙眉,道。
马车到了跟前,卫风微微翻开车帘,景子初那清润漂亮的面庞落在了世人眼中。
晨风吹起凤九离的墨发,她本日没有戴任何珠饰,非常素净,却也更让人移不开目光。那身白衣胜雪,眉间红痣却如烈焰一样,灼烧了世人的目光。便见她花容含笑,仿佛盛开的白兰,劈面带着芬芳的芳香,那轻灵的笑声在空谷中反响,如同鼓点一点,悄悄击中了世人的心灵。
“凤九离!”凤湘湘气急废弛地顿脚,“你是用心的是不是?”
别说是女子了,便是那些男人看得也有些失神。
“三皇子不必管我,我就是来凑个热烈。”
凤九离拧着眉,内心还惦记取昨日在翠轩阁的事,内心不由得冷哼一声,别过眼去。
“九离mm,你但是不晓得,离墨哥在北疆被人称为战神,百步穿杨都是小意义。前次西戎小国突袭,离墨哥临危稳定,直接一箭把对方的首级给射下了马,你猜如何着?那些敌军都慌不择路地逃窜了……哈哈哈哈!”
值得吗?当然不值得。
翌日一早,世人便纷繁出行朝着绵竹山而去,男人们骑着高头大马,牵狗架鹰,各个皆是丰神俊朗,翩翩儿郎。褪去了那身锦衣华服,穿戴便于行动的劲衣,倒是少了几分繁华,多了几分萧洒。
夜明轩勾唇一笑,“凤知书为正妃,凤九离为妾。”
不过思考一番,倒也确切能为他们争夺最大的好处。
马儿踢踏踢踏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便见顿时的两人,一墨一白,驾着马,在空旷的街道上奔驰,仿佛是在比赛。
他经历的战役,他杀的敌,他受的伤,他好几次,奄奄一息……
此次去绵竹山打猎,夜明轩与夜明澜他们的首要目标是凤离墨,是以也只聘请了几个交好的朋友,再带上一些女眷,倒也非常热烈了。
“那凤知书呢?”
她为了夜明轩,孤负了凤离墨,也操纵了凤离墨,而有多少个日夜,他在孤灯冷帐中冷静地舔舐本身的伤口,穿上盔甲的他,是保家卫国的大将军,脱下盔甲的他,实在也不过是为了mm甘心支出统统的兄长。
他只是尝试着邀景子月朔同打猎,没想到他真的来了。
凤离墨重视到凤九离情感有些不对,抬脚踢了踢常修,表示他闭嘴,常修愣愣地反应过来,瞥见凤九离有些失神的神采,赶紧道:“阿谁,九离mm,你别担忧,实在也没有我说的那么凶恶啦……”
话音刚落,便见一辆马车朝着这边而来,世人定睛一看,可不就是丞相府的马车。
这景子初,当真不愧是都城里姿容最盛的男人,只可惜是个瞎子。
她不由得想起那一次,她从都城远赴北疆,只为求凤离墨起兵互助夜明轩。当时的她一身风尘仆仆,为了赶路,手掌也被磨得都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