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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上空,已是一片乌云,暴风雨前的安好,压抑着整座城池。
是黑鹰!
林宛儿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女人,朴拙热忱,她真敬爱好云不悔,又感觉她多年没有回家,定然陌生,因而带她逛都城陈腐的风景区,寺庙,带她去祈福,又带她去吃都城的特性饭菜……即使如此,云不悔仍然感觉,都城真的已不是她的家,她对这里太陌生。哪怕之前走过的处所,吃过的饭菜,现在抚玩、咀嚼已是别有一番滋味,酸苦甜辣自知。
行人仓促,面无笑意,每小我仿佛都在为本身的将来和生命斗争,她影象中,凤凰大道两旁有很多高大的凤凰木,春夏秋冬,凤凰木下都有很多玩耍的孩子,他们看起来非常的欢愉,非常的幸运。
云不悔指着那名锦衣玉带的公子,“那位就是北郡世子吧。”
她究竟去了哪儿?
云不悔也没甚么逛街的心机,倒是但愿能在赶上程慕白等人,这一起走水路,并没觉的多压抑,现在人在都城才晓得都城现在风声鹤唳,暗潮浮动。哪怕是最繁华的城池也抵挡不住背后的血腥和肃杀,氛围中漂泊着血的味道,北风劈面带来冷厉的寒气,似要分裂人的脸颊。
“看他们的穿戴打扮,身份都不低,如何在街头打起来了?”云不悔问林宛儿。
林宛儿说,“你看北郡王身边的男人,就是他,以是都城的公子哥都不敢惹北郡世子。北郡世子也不是功德的主,以是京中的公子哥也不如何招惹他。”
林宛儿微微一笑,“这几位世子刚到都城倒是挺放肆的,仗着是一方太子爷,耀武扬威,都城看不惯他们的多了去,天然寻着机遇经验。这几位世子,就北郡的世子略微识相点,也没人敢欺负,其他的三位,倒是挺不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