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青丝落成秋霜[第1页/共3页]
他还是阿谁喜好斗鸟跑马的公子哥,还是阿谁喜好安闲的纨绔后辈。
“但必然会成真的。”
终究,小公爷兑现了本身的承若,用那不堪一击的东北边军,杀得纵横北方草原无数年的蛮子闻风丧胆,远遁草原深处。
御珑淇低着头,水滴顺着青丝缓缓落下,她从陇国公府里单独出来,半路遇暴雨,衣裳半干半湿,瀑布般的秀发黏在肩上,显得很清冷,也很不幸。
御珑淇靠在秦钟的胸口上,感觉心在发疼,自懂事以来,她是头一回把内心话说给外人听,也是第一次,被男人揽在怀里。
三十年前,金陵城内有个喜好遛鸟跑马的小公爷,他生得风骚俶傥,却最爱流连百花丛间,每日挥金如土,在金陵城内欺男霸女,却因与太子殿下干系莫逆,无人敢有牢骚,也因为小公爷脾气的原因,行事虽说荒唐,却没做过涓滴伤天害理的事情,故也没人真的会与他计算。
御珑淇的身子瑟瑟颤栗,即便火炉便在中间,仍然没法遣散她身上的寒气。
“谁又能让爹爹再也不去疆场,再也不让我一小我在阿谁国公府里担惊受怕。”
秦钟看着御珑淇,严厉说道:“真有那么一天,我情愿陪你一起死。”
“谁都不能。”
那年,不知有多少热血男儿,在听了宋茶茶如泣如诉的歌声后,自发参军,前去北方与江南,为国尽忠,拼尽尽力,直至付出世命。
那年,陇国公大胜而归,金陵城十万百姓自收回城驱逐,无数人膜拜而下,天子陛下亲身出城。
三年的腥风血雨,数十道伤疤,为的是名正言顺,为的是让宋茶茶心甘甘心。
“你若想娶她,便去杀光了蛮子,甚么时候把蛮子杀光了,不消陛下圣旨,我亲身去提亲。”
无数人扼腕感喟,无数人感觉,那位名叫宋茶茶的女子,福薄,命薄。
本来渣滓普通的东北边军,在短短三年以内,被那位小公爷磨炼成了一支铁血之师,今后立名立万,陛下赐名,龙骧铁骑。
可这世上统统人都不晓得,当年小公爷挥军北上,是因为当时的老国公,刻毒的看着本身执意要迎娶那位清倌人的儿子,说了句话。
秦钟叹了口气,伸手把她揽入怀里。
那年,陇国公挥军返来。
当时太子殿下讽刺这个流连百花丛间的小公爷不过如此,终究却也没逃过运气的安排。
那位名叫宋茶茶的女子在为国公爷剩下一女以后,便香消玉殒,今后消逝活着间。
今后以后,这世上多了位军功彪炳的陇国公,多了位自出世后便受尽宠嬖的国公府大蜜斯,但也少了位痴情女。
“万一呢。”
御珑淇眼圈微微发红,说道:“我从小就没人管,府里的嬷嬷侍女,就跟疼亲生女儿一样疼我,金陵城里的人们,也都宠我。”
御珑淇抬开端,看着秦钟,眼眶里仍然喊着泪水,鲜艳欲滴却也惹人顾恤,她攥着秦钟的衣领,负气说道:“就算我此后死了,你也不准娶第二个,纳妾也不准。”
“我不喜好爹爹娶新的娘亲,也不喜好他仿佛已经忘了娘亲的模样。”
男人的通病大窜改是如此,老是对本身具有无穷乃至偏执的自傲,谁敢说本身在刀枪无眼,烽火纷飞的疆场上必然能活下来,没人敢说如许的大话,即便是这世上最强大的甲士也没有这个自傲。
账房先生摇身一变成了锦衣卫百户,成了被天子陛下钦赐神兵利器的少年,前程一片光亮,却也有无尽凶恶伴随而来。
几十年畴昔了,你再去到茶肆酒馆扣问,除了天子陛下与皇后娘娘的爱情故事,谁还能健忘当年秦淮河上的那抹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