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强弓[第1页/共3页]
洛海设法很简朴,如果部落没了食品,他就必须本身去找吃的,这条河非去不成,并且这也是他今后分开部落回到文明社会的首要路子,只要顺着河道走,他便能够找到文明时候的都会。
“别死掉。”老头点了点头说道。
洛海很快清算出本身的思惟,开端揣摩本身的打算,他大略的数了数,部落里一共一百五十多人,成年男人三十人摆布,成年女子五十人摆布,之以是差异会这么大是因为打猎中有很大一部分红年男人灭亡,而这三十几个成年男人中能够打猎的还要撤除几个残疾人,以是能够打猎的只要不到三十人,白叟有二十几人,剩下的都是些孩子,当然现在还要加上洛海本身,因为在明天,他扳手腕竟然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也不管是真是假,但是这个部落的人力量确切很大,野猪男虎爪能够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在这个部落里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底子没有任何值得夸奖的处所。听部落里的人说,他们的首级但是曾经将一颗参天巨树拔起的猛人。洛海也见地了那颗巨树,足有水缸粗,固然事隔几十年,大树已经枯萎,但是洛海敢必定,在这颗树没倒之前,没有几十吨的力量绝对没法将它摆荡。
斧部落有说话,也有笔墨,但除了他们的巫以外,很多人连本身的名字都不会写,部落的文明和汗青大多数时候都是每一代人丁口相传,他们会将兽皮做成皮裙,会用干草体例草席和绳索,用木棍和泥土异化搭建屋子,用树叶做屋顶,将野兽的骨头磨成骨器,将石头磨成石器,感受就像记录片里看到的原始社会。
颠末这几天的打仗,洛海晓得了,这个部落叫做‘斧部落’,住在歪脖子树上的阿谁老头是斧部落的巫,而之前阿谁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的年青人叫‘虎爪’,是首级的儿子,外号‘野猪男’,当然这个外号是洛海取的。
“看来明天我也得和部落人一起挨饿了,我得想想体例了。”洛海摸着下巴想到。
“过来。”老者表示洛海跟着他走,然后只见老者蒲伏进步,窜入一个草丛里。
他想要分开这里能够还需求很长一段时候,起码他必须跟着部落人学会田野保存,而这些部落人各个都是贝爷级别的人物,田野保存对他们来讲是与生俱来的。
但是部落里的人对洛海倒是非常友爱,这两天下来也没让他饿着。一只五百斤的野猪很快被耗损掉,但是洛海也发明比来出去打猎的步队收成都是少得不幸,而他也发明部落人猎返来的都是些希奇古怪的植物,他感到非常别致,但是这些植物却不能满足全部部落一百多号人的需求,他终究晓得为甚么打猎返来一只野猪能够让部落人喝彩,这确切可贵。
连续几天下来,洛海算是弄明白了,这个部落的人还真不晓得有其他处所,祖祖辈辈几千年来都糊口在这片被他们称作‘诺亚’的原始丛林,从未有人出去过,偶尔会碰到一些外人,但颠末描述绝对不是洛海认知中文明社会的人,而是和他们差未几的其他部落的人。
学习田野保存,这对洛海来讲是一个耐久的作战打算,他感觉在完整把握田野保存的技术之前,他必须得包管部落人不会将他赶出部落,没人会养着一个光用饭不劳动的人,这些部落人但是实在的很。
也就是说,部落里二十几人却要赡养一百五十多人,这对于只靠打猎来保持糊口的部落人来讲确切艰巨,管你力量再大,找不到猎物也是白搭,女人们也会停止汇集,但是汇集得来的那点食品几近微乎其微,并且还不经饿,这如果放在当代社会,具有杂交水稻这等神物,别说一百五十人,就是一千五百人也管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