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第2页/共2页]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边的草原上,模糊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百余名突厥马匪挥动着大刀,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卷起灰尘,威势彪悍,就仿佛一股大水冲要垮前面的堤坝普通。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罗昭云一口气连射了五支箭,每一次拉弓,都把二石硬弓拉得近满,极短时候,在马背上策骑又连拉五次弓,这对箭手的臂力和眼力、骑术绝对是一个磨练。
有了如此宝马,技艺也高深了,以是罗昭云开春以后,分开了本身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分开巢穴,到更广漠的天空去遨游。
这类称心恩仇,烈马狂歌的感受,让罗昭云心复镇静,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豪杰本质。
到了南宋期间,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缓慢,弓如轰隆弦惊”而大为进步了名马的职位。
“死吧!”
这是罗昭云跟史大奈学的箭术,射人先射马,他也深知此中的奥理。
刀光剑影,鲜血喷溅,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这几名保护军人就被胡匪人群淹没了。
“哗啦啦――”
统统人听到壮汉的吼声,全都勒住马匹缰绳,高耸地停了下来。
他们杀了几个胡匪,但转眼阿谁断后的卫士就被斩杀光了,首级飞滚,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察看、玩耍,因为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并且交界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甚么仇视,特别是浅显牧民,倒是挺热忱的。
罗昭云摘下二石硬弓,搭箭上弦,朝着突厥胡匪的前首位置,快速射箭击去,要破了突厥贼匪们的冲势。
纵马夕阳道,风驰任清闲,豪杰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此时,突厥胡匪与商队军人比武在一起了,罗昭云也把弓挂在马鞍上,取下长枪,大吼一声,非常勇猛地突入胡匪群中,如同虎狼钻入了羊圈,长枪舞动,寒光烁烁,勇不成当!
途中也碰到了几次胡匪、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胡匪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率,风驰电掣普通逃脱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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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夺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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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驾――”
“杀――”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矗立苗条,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漂亮的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