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一头麋鹿的血案[第3页/共3页]
那女子说话清爽动听,令人倍觉动听。
隋炀帝征辽东,弄的天下沸沸扬扬的,流民四周而去,但是东都四周因是天子脚下,仍还是一副承平乱世的迹象。
他虽不介怀,但是被叫久了,亦不免有几分恶感,他捡起那脚下玉镯,用心肠言道:“如此等闲就丢在地上,也不怕摔坏了,我看也不是甚么值钱的东西,传闻丰都会(注二)里如许的假货,出五钱能够买十个了。”
李重九在隋朝处了久了,不知不觉被人叫最多就是小贼二字,李芷婉如此,面前这丫环亦是也是。
李重九心底想快一步赶到洛阳,故而戴上斗笠蓑衣,策马冒雨赶路。
那侍卫正待上前脱手,那头戴幂篱女子喝道:“不成!”
顺着血迹的指引,李重九曲盘曲折在林中转了一圈,目睹识上血越流越多,李重九心知这麋鹿伤重,用心就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