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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遇乱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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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第2页/共2页]

霍隽点点头道:“你们女人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既然不喜好我,干吗对我这么好?不这点你放心吧,我既然承诺把你送回辽国,就必然说到办到,以是在没送你回辽国之前,我是死不了的。”

萧绰道:“休要说大话吧,一个火宫恪就把你搞得差点走火入魔了。”她想了想又道:“你说过江湖险恶的,不过明天我道碰到一件奇特的事……”萧绰明天就把碰到墨客的事儿,奉告了霍隽。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高傲。

萧绰道:“那恰好一边赏景,一边去往雁荡山。不过最好我们这回走一些偏辟地小道,不要太招摇,不然再碰到火宫恪可就糟了。”

萧绰越追越远,俄然心下一动,悄悄地拾起一小石子,藏在身后,待那只兔子再次呈现在她面前时,俄然‘嗖’地一挥手,那石子显抛物线状况,向着兔子掷去。

霍隽道:“接下来,我还要往雁荡山方向去,不过这回我可要渐渐地走,因为我的体力得渐渐规复。”

墨客笑笑,手重飘飘的一抬,那兔子就已在他的手中,墨客把兔子递给萧绰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我信赖女人不会失期于人的。”话音未落,人已跃出了萧绰的视野。

萧绰也不睬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墨客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或许是吓到它了,它现在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俄然蹿到墨客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仿佛真的很亲热的模样。

他抱拳低首道:“女人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仆人的宠物,女人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萧绰拾起羊毫,感觉这羊毫比普通的羊毫沉重很多,细看本来这笔杆自与普通的笔杆分歧,普通的笔杆都取材于青竹、紫竹、斑竹、罗汉竹等,最算是特别的笔杆也只不过用红木、牛角、骨料、象牙、玉石所制作。而这个笔杆倒是用镔铁所制。

墨客道:“那好吧,女人且稍等半晌,我去去就回,好吗?”

霍隽把一大口兔肉好不轻易咽下,道:“你不是看上我了吗?要不然你为甚么那天给我做醒酒汤,为甚么明天又给我烤兔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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