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朝歌[第2页/共3页]
俩人刚走几步,忽听白衣公子道:“如果旁事,凭你郭公子的面子还能周旋一二,只是这事,只怕甫兴公出面也是不可的。”
白衣公子正喝酒,闻言几乎全吐出来,责怪道:“闲暇时多读点书,哪有这般描述的。”
但所谓瘦死骆驼比马大,这句话也仅是安抚罢了,指忘弦心中还是忐忑不已的。幸亏郭公子与城主友情不浅,有郭公子托住她们,想要脱身并不是很难。指忘弦闹钟思虑半晌,当即决定走位上策。
“你身份也不差,王妃殿下。”郭公子对指忘弦的狼狈不觉得意,“本日我虽受人所托,却不是他们一起的,只是来与你谈点买卖。”
白衣公子对郭公子的调侃不觉得意,撇嘴傲娇道:“本蜜斯看上他是他的幸运,他眼瞎了才看不上呢。”
“流沙城的老瘸子竟然敢欺负本蜜斯的人,明天我非得给他点色彩看看。”白衣公子恨恨道:“你也别太爱屋及乌,人家现在身份但是很高贵的。”
“比之朔北王如何?”郭公子声音俄然一扬,冷不丁问道。
郭公子一副“我不读书,我高傲”的神情,身子在桌子上前趴,眼中闪着奇特的光芒,兴趣勃勃问:“若不是叶倾城将慕容不归归入国色榜与你等抢位置,怕是俩人在美女人榜单上实在要厮杀一番呢,是不是真的?”
内里的风雪天此时好像天国。
指忘弦推开付守,身子向后一仰躲过那飞来的酒碗。
南北朝有四公子,拓跋羿王,慕容无忌,兰陵王朝歌,琅琊苏牧成。兰陵王朝歌貌柔心壮,文武兼备,在战乱前期,曾以一己之力,带领后秦哀兵北拒拓跋田野,东凭函谷关对抗慕容不归,稳住了后秦朝廷,是以排名四公子位,名扬四海,算是了不得的人物。
白衣公子回过甚,领着白虎走到指忘弦身前,高低打量一番,皱眉不满道:“中了连山掌竟然活蹦乱跳的,那混蛋的工夫公然松弛很多啊。”
这句话不是妄言,江湖四大派中,药王谷与浮图塔,南山书院,清闲派大有分歧,虽谷中藏书百万,但门派弟子首要以医术传承为主,武学远不如三大派。
身为一介女辈,郭公子能有条不紊的统领丐帮走向繁华,佩服江湖豪杰,天然不是信口开河之辈,是以在她说出“克日有性命之忧后”,付守心中便有不好的预感,在白衣公子领白虎出去后,不祥预感更甚。
“江湖传言兰陵王在咸阳燕子楼曾与一白面墨客痛饮三天三夜,毫无醉意,颤动满都城。若不是召南公主亲身去请,怕是要把燕子楼百年的窖藏都要喝干了。 ”
白虎闷吼一声,似在表示附和。
孰知,酒碗在飞临他头顶时蓦地分裂,温热的兰陵酒水蒙头洒落在衣服上,指忘弦顿时只觉寒气侵体,触及之处竟如被冰霜砭骨普通,经脉不畅,矫捷顿失。
“买卖?”白衣公子闻言眼睛一亮,如土财主瞅见金子普通。正要进一步扣问,他身后的侍女忽咳嗽一声,他忙正色道:“既如此,我便放心了,闲事稍后再言,我先出口恶气。”
在江湖中,药王谷好像桃花源的存在,谷中妙手多是厌倦江湖纷争,不喜刀口舔血的闲云野鹤之辈,想要让他们为药王谷出头,若不是触及底子的事情,的确难上加难。
白衣公子歪头略一思考,道:“还能够吧,倒是比慕容不归多了些阳刚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