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县衙[第2页/共2页]
“大人可派一老道的‘仵作’前去堆栈,检察堆栈里的尸首。”
“甚么!”张默双目失神的跌坐了下来,此次办了这么一个乌龙案,还在治下呈现了邪教,本身的官途怕是就到这了。
见被告被带上堂,捕快们用棍子敲击着地板,收回阵阵有节拍的响声,并口喊“威武”。
“咚,咚,咚…”一阵短促的鼓声传来。已经在“内衙”歇息的县令张默,听到这一阵鼓声,猛的惊醒。
“啪”,张默猛的一拍惊堂木,世人皆不敢再说话。只听他怒道:“一派胡言,竟敢扰乱公堂。来人,给我拿下这厮。”
“那我有一个题目要问大人,大人可知县令的职责是甚么?”
“大人不问所为何事,为何就将我拿下?”见几个捕快拿着水火棍就向本身走来,少年的眼中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惊骇,还是是一幅淡然的模样:“大人莫不是被我说中了,以是才这么急着想要叫我拿下?”
“甚么?邪教?”张默大惊失容:“不成能,本官自认在我的管理下,此地固然谈不上多好,但也不至于呈现邪教。”
“大人可知本日堆栈失火一事?”
“天然不信。”张默盯着莫凡:“只凭你的一面之词,又无半点证据,如何能让我信赖?”
听到这,一向执条记录卷宗的典吏也放下了笔,瞪大了眼睛,他做典吏这么多年,还从未见到有人如许告状的。
没想到莫凡摇了点头:“对于此事,我只问了一下,看看你们查出甚么证据。我想问的是另一件事,在大人治下呈现了邪教,我想问大人,晓得吗?”
固然并不晓得是哪一个击的鼓,但是朝堂之上早有规定。公众如果告急环境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伐鼓鸣冤,县官听到伐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求写诉状,也不需求交用度,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决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