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春蚕到死丝方尽[第3页/共3页]
收起黄金,最后另有一封信。
那是黄金,真正的黄金!
不管至心冒充,但愿能让陈总无憾。
那是复书。
没想到上面还添了一行字。
汤昭蓦地起家,因为起的太猛,差点磕到桌子上。
汤昭嘴唇抿了起来,紧紧抿成一条线。
汤昭的瞳孔里倒映着金色,那是财产的色彩,是幸运的色彩,是世上最令人巴望的色彩。
翻开最上面一页,一色清楚整齐的小楷。
“公然是金子啊。”
擦完以后,他仿佛耗尽了力量,渐渐地趴到了桌上。
半夜,汤昭展开眼。
等他再拿到的时候,信封已经封好了。直接递给薛家。他也是时隔数月,再次看到这封信。
一点点扯开信封,把内里的信纸抽了出来,那是很厚的一摞。
在薛家门前,汤昭实在还没想清楚。
但如有其他读书识字的人在此,必然感觉奇特,因为就算是状元落第,也认不得信上任何一个字。
他严峻的手心都有些出汗,忙放下信纸,在桌子上抹了一下,又死死地攥住。
比起汤昭的字,乃至比起陈总的遗言,这笔字可不大面子了,并不是有力,而是相称粗陋稚拙,就像刚学写字的人一笔一划的爬出来的。
单独起家,点起灯烛。
一抹金色刺眼熟华——
毕竟那是陈总最后时候让他去找的人,汤昭至心但愿不要孤负了。
“吾弟来仪:见信如晤。
是伸谢还是讽刺,他本身也分不清。
他又取出了一封厚厚的信。
金子有信纸那么大,薄薄的一片,大抵在一两摆布。翻开金箔,上面垫着一张纸,然后又是一张金箔。
满怀冲动的深呼吸几次,翻过信来,公然见一篇几千字的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