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练拳[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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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有少年肄业于观湖书院,书法通神,名动朝野,被南魏国主召入皇宫,于侧殿撰写圣旨,正值寒冬大雪,笔冻不能书,帝敕令宫嫔十余人侍于摆布身侧,为其呵笔。
宁姚想了想,“来,我给你演示一下走桩。看细心了!”
身穿一身素洁衣衫的宋集薪回到泥瓶巷,院门未锁,推开屋门后,看到婢女稚圭坐在正堂一张椅子上,半眯着眼,歪着脑袋打打盹,当脑袋倾斜到了一个幅度后,就当即坐正,然后持续倾斜。
男人还往自家闺女伤口上撒盐,“你如果未几嘴问刘羡阳的事情,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少女一脸“震惊”道:“咦,碗底如何多出一块红烧肉来,唉,我明天的份额用完啦,还是给你吃吧?爹?”
男人有些忧愁啊。
刘羡阳嬉皮笑容跟着他走去,表情实在一下子沉重起来。
宋集薪笑道:“去了趟廊桥那边,路程有点远,以是晚了些。”
最后她竟然还打了一个饱嗝。
面前这位不知姓名、根脚的夫人,眉毛细巧如娥虫之须,额头像蝉,广而刚正,光亮饱满。
男人呵呵一笑,问道:“那么藏在碗底的那块红烧肉,吃不着,会不会感到可惜啊?”
草鞋少年在心中,奉告本身的“本相”,是练习一百万次以后,也许就能练拳小成了。
男人吃完饭,望向小溪那边的妇人和少年,说道:“这小子只要一天不登中五境,爹就不会管他的死活。哪怕进入中五境,爹会管一两次,但也毫不会多管,事不过三吧。休咎无门,惟人自召。”
在远处,少女蹲坐在一间铸剑室门槛上,端着一碗饭,白米饭堆积出山尖尖的模样,矗立出明白碗的边沿,她正在狼吞虎咽,吃掉“山头“后,如愿以偿看到被她埋没此中的红烧肉,整小我弥漫着幸运的光彩,偷偷背回身,背对着坐在门槛另一端细嚼慢咽的男人,问道:“爹,不管一管那本土婆姨?”
如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天经地义,并且包含着庞大的力道。又如树叶在溪水里打了一个扭转,圆转快意,轻柔至极。
少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掉了。
三遍以后,陈安然已经略有好转,但是宁姚已经神采阴沉得像要下一场暴雨。
男人气笑道:“是红烧肉好吧。”
少女下认识高兴点头,“好吃好吃!”
男人绷着脸,好不轻易才忍住笑意,想了想,感觉还是生个闺女好啊。
如小夫子宋集薪所鄙夷的那样,刘羡阳确切就是个土鳖,但是女子都雅与否,跟读没读过书,识不识字,实在是没有任何干系。或许高大少年不晓得,笼统含混的都雅一说,此中实在有一种叫娇媚,特别是端庄且内媚,尤其动听心魄。
少女一气呵成。
不过少年感觉更有事理的,还是宁女人所说的几万几十万不敷,那就练一百万次嘛。
男人没好气道:“文人收门生,武人收门徒,都不是江湖帮派兜揽小喽啰,不是想着今后跟人起了争论,仗着人多势众来跟人吵架或是打斗。归根结底,在我眼中,师生也好,师徒也罢,就是同道中人。何况现在刘羡阳还不是我的门徒。”
只不过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面庞再都雅,刘羡阳不否定,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在街边赶上,还会吹几声口哨, 但是这不料味着刘羡阳就会动心,高大少年心仪的女子,之前是阿谁泥瓶巷的婢女,现在是,今后也是。
中午安息的时候,有一个烧瓷窑工出身的年青人跑到刘羡阳跟前,说有人找他,挤眉弄眼,非常玩味,说是一个比福禄街那些夫人还都雅的美妇人,来找刘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