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暮色如血[第1页/共2页]
……
许乐的谨慎自有启事。在前几次的行动中,他已经确认手中的电击棍能够将人类完整击倒,但是却没法包管每次都能让刁悍的野牛束手就擒。
沉默了好久,他余悸未消地靠近了野牛,确认了它的灭亡,才极其谨慎的将那柄匕首从公牛的颅后用力拔了出来。
许乐提着匕首,傻乎乎地看着那头重重跌倒在地的公牛,沉默了好久好久,他的双腿才不再颤抖,安康的红色才重新回到他的脸颊上。在先前那一顷刻,他确切很惊骇,因为他没有想到明天这头公牛竟然会具有如此畅旺的生命力,在电流的残存感化下,仍然能够冲的如此凶悍。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莫非他就一向没有发明先前引牛时,本身和他能够比气愤的公牛跑的更快?莫非他就没感觉,本身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补缀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高傲的功迹?
“甚么时候,把手才气用两次?”他俄然转头,对着电子围墙那边的补缀铺老板大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怨和气愤。
……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天下上统统的生命,都是在灭亡与保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卷烟,望着阿谁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由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歉收的春季,农夫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调换本身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汉后代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植物肢体啃食,非常欢愉。
许乐低头沮丧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材。
下一刻,军刺已经被那一股庞大的力量带走,离开了他空空的手掌,残留在公牛颈上两寸处的外相称中……带着几滴血。
军刺的锋尖已经完整摧毁了公牛的中枢神经结部位,公牛再也没法弹起来表达它的气愤。许乐下认识里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手中那把匕首尖上的血滴,液体在昏沉渐黑的暮色里闪烁着淡淡的光芒。他的内心没有一丝衰弱以后的亢奋,也没有任何冲动,有的只是一丝惊骇和遁藏。
许乐的眼力很好,不然不会在补缀方面具有如此快的速率,与这个天赋相对应的,他的手也很稳定,以是颀长金属物刺下去的方位,没有涓滴偏移。
把手,是他给这根电击棍加匕首取的名字,这根金属兵器设想的很精美,但也仅仅是精美罢了,一次充电以后,只能开释出一次电流,完整没法和真正的军中兵器相提并论,除了把手做的曲线顺滑,握上去非常舒畅以外,许乐并没有发明甚么让本身心动的处所。
把手的设想出缺点,输出的电流强度被决计调大了百分之二十,从而导致只能利用一次。
同时,这也是封余以为少年最无趣的处所,以是现在听到许乐骂脏话,他反而有些欢畅,笑成一朵野白合,站起家来,拍了拍屁股。
……
明天产生的究竟也证了然这一点,当他靠近那头公牛粽玄色的身躯时,本来瘫软在地的公牛,俄然喷着微弱的鼻息,四蹄蹬土,全部身躯最后的发作,就像是被一股庞大的力量从空中上震了起来,向着他冲来。
许乐这个少年所表示出来的各方面天赋,其实在封余的眼里,都算不上甚么,因为他这冗长的平生,不知看过了多少真正的天赋。而先前杀死野牛时,许乐所闪现出来的与春秋绝对不符的沉着沉稳――虽惊骇的双腿颤栗,神采发白,却仍然沉着沉稳――才是封余最赏识他的处所。
……
比如先前搏斗野牛的那一瞬,除了在军中受过特种练习的人们,谁还能够仅仅凭着一根匕首就杀死那头公牛?为甚么这几年里暗盘很少有野牛肉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