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缉凶现场》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第33章 失踪车辆[第2页/共2页]

遵循尸检陈述,“9.7”死者在6日至7白天就已经灭亡,抛尸时候应为7日凌晨,犯法怀疑人很有能够直接在车里对被害人停止殛毙和分尸。

又过了两个小时,门口开端有女人扶着醉得脚步悬浮的男人出来,两人上了同一辆车,驶入黑夜中。

交警队的事我不是特别体味,这里我没啥发言权,悄悄地等着路虎的下一步行动。

路虎二人仿佛很警戒,奇妙地躲过了大部分监控,看来是对小邱镇非常熟谙。

尼采在《善恶的此岸》中表示,传统的“善”“恶”的判定标准捆绑了凡人的判定。而统治者恰是通过固化如许的伦理标准,从而使得凡人像虫子一样,活着间保存繁衍,永久循环。

半晌后,他开口道:“这辆车像前段时候登记的那辆失落车辆。”

而这厢,调查职员的事情还在持续。在现场喷洒鲁米诺试剂和激起剂溶液以后,全部后座及车厢闪现出大面积的蓝红色荧光。

也不晓得是不是有钱人不在乎这些,这个钱震就在丢车当天登记了一下,以后再也没来问过这辆车。

通过和“9.7”案死者的残肢做DNA检测得知,应当同属一人。

看过这辆车的内饰以后,我狠狠地妒忌了一把。群众差人铁肩担道义不假,但是群众差人也要用饭,也要养家糊口啊。

肯定了,这就是“9.7”案的第一案发明场!

回归正题,颠末窥伺职员对整辆车详确的搜刮以后,一根压在脚垫下的女人头发和一枚前座之下的残破指纹进入我们的视野。

这两条路尚且在镇内,相连的公路数不堪数,看来他们成心在镇内兜圈子。

我让人将这辆车节制起来,带着韩强赶回局里法医科。那边已经有成果了。

黑夜的py买卖也由此拉开帷幕。

我立马派部下带着毛发和指纹交递到法医科室停止比对,静待佳音。

我立马否定道:“不成能是他。”

至于丢车以后反应平平……或许这就是有钱人和我们这群工薪阶层的分歧吧。

车是第三者开的,又是他帮手挡住监控摄像头,帮忙挪走尸身,却又没有参与奸杀。那么这个第三人在整场案件里到底扮演的是甚么角色?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