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阿芬朵尔[第2页/共2页]
为甚么带囚车呢?
因为两人都是骑马,囚车也配了两匹驮马,赶路比他们被带到麦麦卡快了很多。用了七天就赶到了撒里昂都城萨里昂,把碰到的三批丛林强盗共九名卖掉了。
罗秀才不是那种会把好人往监狱里送的人,那么一点名誉和都会好感度卵用没有,罪重的还是要被卖成仆从。那样还不如本身卖。
但实在已经有点晚了,两人离他们只要五十米摆布的间隔了。
四人哪会听他的,跑得更欢了。红衣头子那素净的色彩一下吸引住了罗秀的目光,那但是一起而来独一碰到的10级野怪,把他干倒就能升到4级了,提着长枪加快马力朝他逃窜的方向赶去。
“品级高了不起啊,你们是野怪欸,能不能不要这么自傲。我二十级能轻松单挑三个暗影百夫长,你能打得过一个吗?”对于迷之自傲的红衣头子如果还要多说一句的话,那就是感谢送头。
技术:铁骨3,强击5,强弓5,兵器把握5,盾防3,骑术3。
看着提示速率加成伤害减百分之八十为四,罗秀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一时心急没重视两边的速率,倒是被对方讽刺了一波。
红衣头子目睹着就要被追上了,焦心万分,取下背后的弩就朝前面来了一发。
阿芬朵尔,撒里昂布伦努斯公爵封地。位于斯库特大陆的中间,是斯库特最为繁华的都会,没有之一。
“他们是发明我们了吧,但为甚么仿佛正往我们这边来吧?”靠着岩石埋伏的黄衫强盗问道。
四人合作也不下十次了,对于红衣头子标指令没有任何踌躇,马上分开逃窜了。
红衣头子骑的是本地矮马和顺易操控却不以速率见长,被草原马很快得拉短了间隔。
又赶了五天路,离阿芬朵尔只要一天的路程了。
罗秀在和摩尔加沙别离后就带着妮娜骑着两匹草原马带着一辆囚车往阿芬朵尔赶路。
“传闻有一伙人去找他们谈仿佛被黑吃黑了,他们就是群疯子啊。不过七八十人这么大范围,迟早会被布伦努斯公爵给灭了的吧。”
明天又碰到了久违的丛林强盗。
红衣头子镇静的怪叫了几声,仿佛他已经看到了罗秀身首异处的模样了。两人在缓慢得靠近着,红衣头子双眼一瞪,阴狠的一剑刺了过来。
“喂,骑马还背后射我,没本领不要瞎显摆欸。”红衣头子那一矢完整没有准头,罗秀没躲也让他甚么都没射到。
妮娜则先去追阿谁往树林跑的强盗。
歇息了一晚把头发剪成了短碎发,筹办以新形象驱逐新将来,没有多逗留持续北上赶路,撒里昂这都会背靠大山是座易守难攻之城,但经济不如何样,没甚么油水可捞。
现在的罗秀属性:力量15,敏捷9,智力9,血量41,名誉8
这些强盗全都是1级到5级的,九小我也就卖了三百不到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