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先亮个相[第1页/共2页]
只见这小子穿戴件当下最为时髦的褐色低领长外套,内里暴露的锁子甲锃光瓦亮,脚上的狼皮靴子估计上过好几次油,擦的几近都能映出人影,跟满屋子酒气熏天邋里肮脏的猎人和佣兵一看就不是同类。
“你脸上挨了这么重的一刀,竟然还能逃脱?”
这类油头粉面的菜鸟他见很多了,学了一点武技外相,拿家里的钱购置了一身好设备就跑出来冒险,简朴一点儿的任务说不定误打误撞还能办成,想接碎骨者这类难度的,估计翻翻任务简报就要吓尿了吧。
说话的独眼猎人手里端着一杯麦酒,看着劈面的大胡子壮汉,满脸都是猎奇和难以置信的神情。
那竟是一块还带着血渍的人皮,和一把残破的长刀。
独眼率先从极度震惊和板滞中规复过来,他伸手拍了拍大胡子,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看到对方的眼神里充满了没法粉饰的惶恐。
大胡子抬手唤来酒保给两人重新倒满了酒,他抬头喝了一大口,抹了抹胡子上的酒渍后把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放,盯着对方仅剩的一只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
“嘶……”独眼倒吸一口冷气:“他真有这么短长?”
大胡子看着年青人的背影则是满脸不屑。
现在好了伤疤并没有忘了疼的大胡子坐在喧闹地酒馆里,低头看着杯中那昏黄浑浊的液体,后怕又光荣地叹了口气。能活着返来就已经是万神之父庇佑,此生当代,他是再也不想和碎骨者的长刀比武了。
可他等了半天,也没从独眼的脸上看到竖起耳朵当真聆听的神情。
这个酒馆是赏金猎人行会在北境最富盛名的一个联络点,以公布的任务难度极高而著称。很多猎人和佣兵都把完成这里的任务当作一种能够吹嘘多年的本钱和查验本身气力的试金石。
他眯起眼睛朝年青人手里细心一看,顿时也呆住了。
碎骨者雷塞尔是纵横北地多年的巨盗,固然老是一小我独来独往不找朋友,但气力极其刁悍,已经不止一次从北境保护雪狼公爵亲身派出的搜捕队手中逃脱。那些想要拿他换赏钱的佣兵和猎人们也十足被杀得伤亡惨痛。
大胡子眯起眼睛,仿佛在回想当日的场景,独眼发明他握着酒杯的手竟在微微地颤抖:“这个家伙只凭手里的一把长刀就干翻了我们全部步队,只要我一人逃回了镇子,其别人都被剁得稀烂。”
他另有一个极其残暴的癖好,喜好把敌手的满身骨骼都一刀一刀地剁个稀碎,再将一柄匕首插进死人的两眼之间。
独眼猎人瞟了他一眼,感到非常迷惑。
这但是极其贵重的经历,从碎骨者这类级别的凶神手中死里逃生的经历可不是谁都有的,如果能有幸听到亲历者详细报告当时的环境,今后万一跟碎骨者对上,打不过也能多一个逃窜的机遇。
大胡子迷惑地扭过甚,看到刚进门的阿谁年青人正站在任务柜台前,从手中拎着的大包里往外掏着甚么东西。
“我们整整十个妙手围攻他一个,本觉得能艰巨取胜,万没想到这家伙……”
是以猎杀碎骨者雷塞尔的任务在这个酒馆挂了已经一年不足,任务嘉奖的代价也一起爬升,却一向都没有被完成。
“费事你,我来支付猎杀碎骨者任务的嘉奖。”
半年前,不信邪的大胡子纠集了别的九名缺钱花的资深猎人,在他们猜想碎骨者能够会来作案的地区蹲守了一个月,总算把这凶神堵了个正着。
“哼,估计是哪个小贵族家里跑出来的崽子”,大胡子轻视地评价道。
“来,喝酒。”大胡子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大口,摸着脸上的狰狞刀疤冲劈面的独眼猎人对劲地笑道:“想不想晓得我当时是如何逃返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