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52章 最后的战役[1][第1页/共2页]
“[串肉枪]!”
“发明野熊人,另有,山狼!”格里芬从打头的位置吼了起来
可想要换枪,并非易事,若不是重骑团的弟兄们个个都是嫩征善战的妙手,也定然没法将臂下的长枪略微窜改分寸,要晓得这长枪本身的重量就已经沉甸甸地让骑士们有点吃力,更何况打头的位置上,还串着些许的山狼人
“重骑队尖刺阵!轻骑队在侧火线用轻弩护驾!”,缪斯大喊起来,他奶奶的,这一招不胜利就成仁,是重骑队的最后一招了,专门用于最后的冲锋,弹尽粮绝之时,说不定还能见奇效,不过,这也仅仅存在于实际上,而这实际,竟然就是小骑士格里芬颠末多次推演获得的成果
“接下来是野熊人了~,前面的马匹还能扛得住么?”,小骑士格里芬也不由得心内里极其严峻起来
火线的长枪已经不堪重负,直接弯塌了下来,小骑士谙练地将还未被扭曲的长枪枢纽处那铁环解开,很快就暴露尖尖的新枪头。本来这长枪设想得如此精美,火线的枪头刚好能插入到更火线一点的铁棍屁股前面,靠着那枢纽之处的卡扣一点点持续在一起,只要略微扭动这打头阵的长枪枢纽处,就能将前面的长枪尽数放弃,而前面源源不竭递过来的铁棍,又能将长枪伸出去充足长的间隔,仿佛这[串肉枪]如同马匹身上能长出的利刺般,毫不包涵地插入到黑夜行兽的身材当中
以是换枪的关头,就是要法度同一,可重骑团恰好就是极其能同一行动的顶尖精锐,天然在一两次实际操纵下,十把长枪中,有七把就如许再次持续起来
全部长枪一点点将胆敢上前的山狼人尽数串到了一起,不管交叉的位置是腿部,还是胸腹,乃至是那血淋淋的大嘴,只要长枪所到之处,尽是血肉飞溅~
以是,格里芬决定了,要用那最后最后的一招!
“唰~”,火线的五只长枪顶端,直接插入了两端山狼人的胸间,而别的半数的长枪被山狼人的利爪给折断,不过这些胆敢用爪子的力量与马匹打击对抗的山狼人,体味到了甚么叫做骨裂的味道
“换枪!”,小骑士大吼道
“扯淡,格里芬你疯了么?”,缪斯从速追上了疾走当中的格里芬,这小子已经不顾统统地脱队,成为了楔形阵的打头骑士,而他手内里的长剑已经被折损,若不是[猎马]实在过于刁悍,说不定现在早已经人仰马翻,好不轻易给小骑士换的一屁猎马,竟然也累得气踹吁吁起来
“将皮郛砸出去!”,缪斯从速喊道
这下统统的骑士们真不晓得该听谁的号令了,但是顷刻以后,缪斯也反应过来
要晓得这[串肉枪],比的就是力道
“不,我要给统统的重骑们演示如何利用这玩意儿!”,毕竟这东西是小骑士格里芬发明的,要说谙练应用的程度,或许无人能及,但包含小骑士本身在内,都对这个别例略微有些质疑。毕竟重骑队靠着[马头盾]南征北战,蛮力非同小可,而这[串肉枪],到底是否能起到应有的感化,每一个重骑都在脑袋内里翻起了疑问,不过军令如山,既然是缪斯大人的号令,大师也没得挑选,只能听天由命了
野熊人的力道,并不比一匹疾走中的[猎马]差,以是要真是斗硬,说不定长枪上面的统统骑士都会被反向给串起来,落小我仰马翻,之前的重骑队之以是能在大战初期将野熊人给撞开,活生生扯破一条能够供重骑队突进的入口,那也是在丧失了好几匹最强健的猎马为代价的根本之上,外加利用了重骑值得高傲的裂地袭,才勉强翻残局面,但面对野熊人已经严阵以待的小分队,重骑团还是否能持续保持这股冲劲,连小骑士格里芬都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