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山[第2页/共3页]
叶殊立在原地没动,闻声动静看畴昔。
鸣山城中医馆并非只要一处,但这一家倒是很有些年初了,内里虽只要一名老大夫,但他很有医德,医术也很高,故而很受城民尊敬。
事过以后,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叶殊本身便也服用了一些。
医馆不太大,门口有药童守着,见到叶殊走过来,就问道:“你是看诊还是抓药?”
这段光阴里,叶殊不但日日苦修不辍,亦将那混元珠多加感悟,浑沌水几番实验。
――自打晏北做了城主以来,城门口来往出入便皆无用度了。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浑沌水的水盆以内,尽数淹没后,未几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渐渐缩小了一圈,刀锋却垂垂变得锋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那里还像是凡铁?几近近似于铁精乃至玄铁了。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浑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尘寰草木,哪怕是凡人推许之珍稀种类,一滴兑水万斤后也还是功效不凡;如果用以种植灵花异草、贵重药材,则视其所需朝气而定,但非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内心将本身的一些筹算捋过一遍后,叶殊吃过午餐,去前面田里摘了很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浑沌水,把它们敲晕了绑住,也放进背篓里,最上面则放上那些药材。
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浑沌水,他便感遭到一股几近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活动不休,又很快渗入血肉当中,表里涌动,叫他整小我都有些发热起来。他能发觉到,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竭地被补足,温馨之感赛过喂食过浑沌水的野鸡之肉。与此同时,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这层薄汗略带玄色,略有腥臭之气,该当是带着些许毒素。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堆积的浑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但可增加草木之物朝气,即使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叶殊摇了点头:“老丈不必推让。固然当初是少城主救了长辈一命,但老丈对长辈多加照顾,还允长辈翻阅药书,如果老丈不肯收下这参,长辈实在内心不安。”说话间,他从衣衿里取出包好的那药书,也推了畴昔。
叶殊稍一思忖,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存之物,本来该当在他打下根底时由灵气带出的,现下这浑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
混元珠现在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现在几近还无境地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略微炼化。跟着今后他境地晋升,修为晋升,混元珠还能持续被其炼化,也具有更多用处。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干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常常可叫它们强身健体,外相更加光鲜,脚虎伥齿也更加锋利;可如果医治伤口却有分歧,越是伤重,功效越弱,就得将浑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浑沌水有医治之用,而是它晋升野物朝气,叫其肉身健旺,天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浑沌水也只能极力吊命罢了。
药童听他如许客气,又细心打量了他一番,忽而说道:“我认得你,确是在这里保养了几日。我这就去同师父说!”语毕他吃紧忙忙就走出来,没多久很快出来。
如此下来,他的身子元气充分,干瘪的四肢也贴了些肉,肌肤之上亦多光芒,瞧着比平凡人还更健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