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手帕[第2页/共4页]
古嘉兰扫了一眼手帕:“咦?这个手帕如何会在你手里?我上午发明不见了,还觉得丢了呢。”
郑光叹了口气:“我是乡间人,大专毕业后,就来到市里打工,本来觉得在市里挣钱应当比乡间轻易的,谁知完整不是这么回事,在市里找事情,必须有文凭,我只是一个浅显大专生,底子就进不了至公司,最后没体例,只能去当搬运工,厥后又给小区送纯洁水,以后就来这里当保安了。”郑光运气真的不咋地,大专毕业后,跑到市里筹算闯一番六合的,但是实际狠狠扇了郑光一个嘴巴,一个没有背景、没有技术、没有钱的三无青年,要想在繁华的蓝州市站住脚根,真的是太难了,一个月时候,郑光花光了身上统统的糊口费,最后为了保存,只能跑到船埠去当搬运工,每天事情十几个小时,一天给几十块钱的人为,方才处理温饱,有一段时候,郑光就是露宿街头的,直到过了好几个月,郑光的糊口景况才略略有所好转。
“交通是便利,可惜我住的屋子太陈腐了。”林三微微一点头,林三住的楼房有30多年的汗青了,在蓝州市算是比较陈腐的住民楼了,楼的表面已经陈旧不堪,好几处墙壁都有些脱落,前段时候,风传有一家地产公司筹算收买林三居住的这栋老楼,筹算推倒重修,当时实在把林三乐坏了,每天盼着拿拆迁款去采办新楼呢,谁知等了几个月,愣是没有一点动静,厥后一探听,才晓得,阿谁地产商因为收买本钱偏高,利润太低,放弃收买旧楼了,白白让林三空欢乐了一场。
“古蜜斯如何了?”周天问道。
“你到底有甚么事?”看到林三呆呆的望着本身,古嘉兰眉头就皱了起来。
看了看林三手里的手帕,周天说道:“这真是古蜜斯的手帕?”
林三苦笑一声:“就我的身份,如何能够会跟古蜜斯有友情呢。”
林三走到门口站好,望动手里的手帕,表情庞大万分,饿了一天,终究比及古嘉兰出来,但是林三千万没有想到古嘉兰竟然不要,林三悄悄呼出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令媛大蜜斯就是令媛大蜜斯,癖好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这么好的手帕就因为被别人触碰过就不要了,真是……”林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来描述古嘉兰。
“我也是这么想的。”郑光也是一个有志向的青年,不甘心打一辈子的工。
“啊?你租屋子?”林三一愣。
李聪迷惑的望着林三:“林三,你还不去用饭?”
林三一愣:“古蜜斯,你刚才也说了很喜好这个手帕,现在为甚么不要了呢?”
“我真的不饿也不累,你们还是出来歇息吧。”林三说道。
林三站在门口,身材摇摇摆晃,晒了一天、饿了一天,饶是林三身强体壮,也有些支撑不住了。
“既然没友情,那古蜜斯为甚么要送手帕给你呢。”周天迷惑的问道
现在的社会就是如许残暴,好多有志青年大门生一毕业,就满怀志向的奔赴多数会,一心要干出一番奇迹,但是经历社会的磨难以后,好多人都颓废了,沮丧了,只要极少数一部分有毅力、能刻苦的人在都会站住了脚,
“哦,好处所啊,在市中间,交通很便利啊。”郑光有些恋慕的说道。
“是我从大楼门口捡到的。”林三仓猝解释道。
林三早就支撑不住了,在第二组的保安一来,就当即换下保安服,急仓促的分开了公司,然后找了一个拉面馆,要了两大碗拉面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