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骑士[第1页/共2页]
跟着骑士步队逐步的靠近,他们战旗上的标记也能够被辨认,血红底色上交叉着的骑士剑和战锤诉说着他们的身份,这是烈锤公爵领的具有者,苍狮王国最靠近权力中间的人之一的烈锤至公部下的骑士团。固然国土并不交界,但是这涓滴无毛病冰霜卫士们认出他们的徽记,毕竟作为王国第二大的骑士团,烈锤骑士团的着名度仅次于苍狮王国的王国骑士团。
众所周知,骑士和马队是分歧的,或者说他们的不异点仅仅只是都具有坐骑罢了。一名骑士不但仅要练习剑术,更要学会如何纯熟的节制本身的坐骑,固然别的的兵种常常嘲笑说落空了马匹的骑士也不过只是一个能打一点的步兵,但是只要骑士在马背上,他们人马和一的高深战技则足以让他们阐扬数倍于别的兵种的代价。再搭配上按照战局需求所设备的分歧兵器,他们具有着平常马队难以企及的可怖打击力。
“吼噶!”骑士团的呈现天然也引发了洞居人的重视,固然被敌手措不及防间斩杀了一个首级,但是别的两个洞居人大个子此时也反应了过来,它们收回震耳欲聋的嘶吼,体表模糊有一层灰色的光芒闪动。
这是起司第一次见到世俗天下里的骑士,固然他曾经在各种百般的文献或者质料乃至小说故事中见到过骑士这个字眼,但是法师明天赋算是真正见到了这个期间最令人神驰的兵士的模样。一身漆着鲜红油彩的满身骑士铠,连他们胯下的战马都披挂着一层轻甲,这些酷似铁罐头的兵士如同殛毙的机器,仅仅凭着三十小我的数量就一起势如破竹的冲开了数量远多于本身的仇敌,对于贫乏长矛如许成型兵器的洞居人来讲,这些骑士的防备的确令人绝望。因为敌手间隔的干系,这些骑士并没无益用招牌一样的骑枪,而是用单手阔剑来作战,固然单手剑比拟双手剑在力度上有所完善,但是骑士的马力很好的弥补了武正视量上的不敷,更何况,这些洞居人根基都是赤身赤身,以血肉之躯对抗剑锋,结果可想而知。
“是石肤!那些大块头发怒了!”哈恩顺着吼怒的泉源看去,大声的说道。
“有一个大块头被干掉了!只用了一剑!是骑士!”杰克大声叫唤道。他亲眼瞥见那支步队的前锋只用了一剑就砍下了一个洞居人大块头的脑袋。固然这是因为有马力的惯性,但是在混战中一剑斩杀对方首级,这需求脱手者对速率,力度和脱手的角度这些各方面都掌控安妥,毫无疑问,能够安闲做到这一点的只要颠末专门练习的骑士。
但是,比拟较马队或者别的兵种,真正的骑士练习是非常冗长且艰苦的,而这也一样伴跟着昂扬的支出,非论是战马的豢养,特别的骑士铠甲,亦或是长枪,骑士剑等特别的作战兵器,骑士的高战力和其培养的难度成反比。以是就算是一全部苍狮王国当中,能够扶养的具有骑士称呼的骑士也不会超越三百人且他们常常作为战团的前锋或者窜改败局的利刃呈现在疆场上,起着一锤定音的结果。身为如许的王牌兵种,很难设想会呈现在龙脊山脉的岩洞中。
“剑锤标记,是烈锤骑士团!”
因而戏剧性的一幕产生了,背靠着营地的木墙,骑士们在仇敌和战友的谛视下向着两只吼怒而来的怪物建议了冲锋。他们碰撞的成果除了在关乎本身性命之余也干系着营地里全部甜水镇统统住民的性命,这一刻,非论是甜水镇的卫兵,还是来自冰霜的兵士,亦或是穿戴灰袍的法师都不自发的屏住了呼吸,等候着二者比武的那一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