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新军[第1页/共2页]
卿可去寻了纪效新书来看,此中多有火器的战阵利用之法,朕也是深觉得然。
相较而言,崇祯最赏识的还是后代被称为被子军的兔子家土鳖陆军那种职业化的军队。
至于上查三代一事,刘爱卿可寻锦衣卫田尔耕帮忙,必然要把好关。”
纵观史乘,唯岳武穆所将军队可谓百战百胜,朕觉得其军纪必定有其可取之处。
“快跑啊,从速藏好啊!雄师顿时要过来啦!”的确就他娘的跟鬼子进村一样操蛋。
笑过了以后,崇祯接着道:“别的,这新军当中,只招收良家子。
后代莳花家的那支土鳖陆军固然被本身家的小兔子们调侃为土鳖不土,战役力五,向来以土的掉渣的形象呈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但是土鳖的战役力但是没有人敢小觑的――起码人家身为五大地痞之一,但是跟其他四家大地痞全数硬刚过正面的。
在洪武天子和成祖天子在位时,就是这些卫所的兵丁,一起追亡逐北,把强如蒙元如许的帝都城给按在脚下摩擦。
刘兴祚闻言道:“陛下所言甚是。兵法有云,侵犯如火,不动如山,说的便是这军纪了。战阵之上闻鼓而进,鸣金则退。如臂使指,方能百战百胜。
从戎不但是吃皇粮,更是保家卫国,保卫的是息身后的父母妻儿,是以这军纪,必然要狠抓不放。
如此,才是朕心中所想要的那种拖不垮,打不烂的强军。”
本身脑筋里的东西都掏得差未几了,连甚么国旗班与阅兵式都跟刘兴祚掰开揉碎地讲了一遍。
是以,崇祯对刘兴祚道:“朕对于兵事所知有限,不过,朕还是要提几点要求。
只不过,这一次屠刀所对准的是江南的那些读书人。
太祖洪武天子既是为了制止前唐时藩镇盘据的局面,同时也想处理故宋之时军无战力的弊端,这才创建了卫所轨制。
只是,臣另有一些疑问。倘若弃了刀剑,单凭火枪,只怕还是难以克敌。毕竟建奴马队速率极快,万一被建奴突入军阵当中,结果便不堪假想。”
其一,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只是,崇祯天子的命确切不太好,或者说这大明的读书人确切不让人费心了点儿。
现在大明的卫所兵丁,不像是职业甲士,反而更像是种地的农夫,或者说是卫所将领的耕户更得当一些。
凡是家中有人经商者,家中有报酬官者,其本人有过为吏经历者,皆不取。
“新军,朕要的新军绝对不能和之前的卫所一样!”
比及刘兴祚与徐光启分开宫中,崇祯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其二,还是军纪。常言道军令如山,军令一出,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该趟地也得趟。只要火线没有撤兵的号令,便是战至最后一人,也不准退后半步。
崇祯倒是笑道:“除了枪,不另有炮么?
“常言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朕将这新军之事拜托给刘爱卿,刘爱卿千万不要让朕绝望。”
在崇祯的眼里,军队就应当是一台高效的杀人机器,是一个帝国体系当中专门卖力措置统统不稳定身分的暴力机构,种地这类事儿呈现在军队身上,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不是职业甲士的军队底子就不能称之为军队,还不如称之为团练或者乡勇更加得当一些。
不管是大水还是地动,只要有伤害,必定会呈现那一身身土掉渣的迷彩绿,而百姓们的反应则是,卧槽,军兔来了,能够放心了――兔子家的老百姓,向来不消在有大水地动的时候担忧有人开着五对轮,荷枪实弹地来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