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第1页/共2页]
他伸出一个巴掌:“五千万,美圆。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你找我干甚么?我可不熟谙你!”
“你还是带着我去吧,如果我死了,背着一具尸身到处跑那可不吉利!”
门外没有人答复,我不由迷惑起来,走上前去开门。
来人用枪抵着我的额头,我举起双手,表示对他没有任何威胁。此时现在我看清楚了来人的模样,那是一个秃顶,全部脑袋上一根毛也没有,滑溜得像涂了一层油。
我不敢昂首,汽车也顿时落空了节制,几个滑行之间哧喇作响,飞速扭转着飚出公路以外,霹雷一声撞在路边的雕栏之上,车身顿时一滞,我的身材猛地一震,只感觉五脏六腑一阵晃颤,浑身骨头像是散了架,喉咙一咸,一大口鲜血就吐了出来。
说实话,我的确是怕了,只要他的手指一动,我的命也就完了,严峻之余,脑筋飞转,考虑着脱身之策:“伴计,听我说,别打动,千万别打动。”
“嘿嘿!中国佬,我找的就是你。”
“我以为,死人或许更听话!”说着,他用枪用力抵了抵我的额头。
他听我这么一说,眸子子一转,望了望手上的枪,像是想到了甚么,伸出一只部下认识去摸裤袋里的消声器。一小我不能一心二用,因为如许做重视力就会分离,他摸消音器的空当,我瞅准机会,俄然脱手,劈手夺过他手中的枪,转手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枪。
他阴恻恻的一笑,说道:“伴计,我们之间本来没有甚么干系,不过你的身价实在太诱人了。”
随后,我蹲下身材靠着墙,双手抱着脑袋抓着头皮,实在搞不清楚此时实在梦境当中还是在身在实际,莫非从一开端到南美洲的这全部过程,是一场本就不存在而烦复非常的梦。
我跌跌撞撞的在密林中提足疾走,也不晓得跑了多久,不晓得跑了多远的间隔,更不晓得跑到了甚么处所,脚底俄然被一条树根绊到,早就已经油尽灯枯的我当即一个趔趄,就翻到在地。我身处之地是一处靠近六十度的坡地,几个跟头下去就如同一根原木一样滚了下去,我只感受一阵天旋地转,随即面前一黑,就甚么都不晓得了。
我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像看大熊猫一样看着他,俄然之间,我感遭到他很熟谙,并且我晓得他的名字,他叫林少轩。
林少轩看我这么看着他,伸脱手在我的眼睛前面晃了晃,问道:“你没事吧?”
秃顶的眼睛瞬时瞪得溜圆,说道:“你不熟谙我,我却熟谙你。”说完,他伸脱手拍了拍我的脸颊,“没想到你竟然在这里,传闻你很值钱,我此次可要发财了。”
汽车风驰电骋般向前行驶,不过几百米,一辆灰红色奔驰劈面扑来,只见一白人大汉从顶棚处冒出半个身子,端着一支斯太尔AUG突击步枪劈面射来,情急之下,我俯下身材,枪弹噼里啪啦的如暴风骤雨般打在挡风玻璃之上,玻璃随即爆裂为无数碎片,像冰雹普通向四周散落。
一小我如果被逼到绝地,或者靠近绝境之时,偶然或许会迸收回意想不到的力量或者说潜力。就在我的认识愈渐恍惚之际,乃至肌肉风疼痛已经渐渐被麻痹代替之时,身材深处俄然传出一阵无以复加的疼痛,如许的疼痛感受就像是被电击了普通,猛地一个激灵,一弹而起,借势一拳打在独眼龙的脸颊之上,独眼龙哇呀一声抬头栽倒在地,我翻身站起,已经顾不上身材的剧痛,扭头就跑,十几米的间隔在一个呼吸之间就窜了出去,面前就是一片密密匝匝的灌木丛,当即一头扎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