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日常[第3页/共3页]
李哲实在更重视精力上的享用,痴迷小说,喜好看一些小我赏识的电视剧和电影,在吃喝穿住这些物质享用方面他却不太在乎。
颖宝糊口中脾气倔强、要强,不太爱卖萌,不过真拉下小脸来卖萌,的确无敌!
李哲写了《夜.店》脚本,找投资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华艺。
李哲“…!”
因而客气的给对方回了一条信息。
媒体对李哲的评价是文学天赋、脱销书作家,闻名编剧…等等,但是李哲却没有被这些光辉迷花眼。甚么天赋?文抄公罢了!如果自我收缩,连本身都认不清了,才是最可悲的!
又挑着规复了几条短信和电话后,发明一条短信是颖宝发来的“…我爸要见你!”还附了一张她噘嘴、小眼巴巴卖不幸的照片。
李哲刚重生那会还很遗憾,没有胡蝶效应产生让金大侠消逝掉,不然抄他的作品太简朴了,哪像他抄《诛仙》那么吃力!”
“扑哧!”蜜斯姐乐得不可。
谁配不上谁,一目了然!
比如把大汉奸吴六奇写成六合会豪杰,把全真教一众带路党写成了抗金义士,还把南宋爱国名将吕文德写成贪恐怕死、鄙陋无能的小丑等等。
早上李哲睡的迷含混糊,俄然感受有甚么东西在舔他的脸,展开眼睛一看,发明二哈小眼神锋利的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