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实习[第3页/共3页]
吃过午餐后,尼娜又带着清欢观光了一下公司,办公环境很简练,就是吵嘴灰三种色彩的组合,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有种软绵的感受,楼层都是遵循部分的分歧来分别的,低层一些的是买卖部分,再然后是并购部分,持续往上就是背景了。
明显能有人和本身一起吐槽这帮自发得是的天之宠儿让尼娜感到非常愉悦,她四下扫了一眼肯定没有人在四周的位置后,控告般地开口:“谁说不是呢,不过究竟倒是,当一家投行试图拿下一项停业或者与客户达成买卖的时候,就会让那些毕业生去主持构和,如许常常是最有效的,即便他们毫无经历可言。但是一个企业如果得知一个哈佛或普林斯顿的毕业生将参与项目时,他们凡是更情愿做这笔买卖,因为,投行会奉告他们――天下上最聪明的人正在为你办事,凡是如许买卖也更轻易达成,这比甚么都有效,且百试不爽。”
“这么赶?明天都没有听你提及过。”清欢有些惊奇地说。
傍晚培训结束回到公寓后,瞥见苏静正在清算行李,清欢愣了一下,问:“你要去哪儿?”
“请你不要思疑我的专业素养,”弗兰克放下刀叉,神采俄然变得庄严,“并且你以为我真能只手遮天了?别忘了,那天口试你的可不但我一小我。”
只是因为那小我大学毕业后去的第一家公司就是摩根,他在内里事情了两年,直到决定返国生长,才分开摩根去了申盛。
“以是实在你还是想奉告我,当初挑选退出社团是一个笨拙的决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