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再入灯坊[第1页/共2页]
才子白了他一眼,道:“我说感谢你让阿狸用饭了,另有帆儿也终究会学点东西了。”
“我为甚么就不能来这灯坊了,当初我来招聘的也就是这灯坊,还不是被或人叫去喂狐狸了。”黎驿说道,又指了指阿狸,阿狸用小爪子与他的手指对峙着,敬爱至极。
黎驿摸了摸本身的嘴唇,刚才仿佛是吻道苏天依的额头了,细细的,滑滑的,皮肤真好。苏天依则满脸绯红,不像那染料的红,红得是那么诱人,如果能够,黎驿必然爱不释嘴。
“黎驿!”
“我还觉得甚么事儿呢,你的帆儿,也是我的帆儿,应当的,这是应当的。”黎驿随口接道。
“是啊,是啊,黎哥。你快与我们说说你有没有搞定那小舅子,不对,黎哥如何能够会搞不定小舅子呢,那你快说说你是如何搞定那小舅子的,我想必然很风趣。”福顺端着饭菜坐在黎驿中间,贼眉鼠眼地说道。
二人皆是一惊。
“对,对,对,姐姐,就是精卫填海,讲的是一只叫精卫的鸟填海的故事,我不谨慎记成了金鸟填海。”小少爷不美意义地挠了挠头。
“这个,是蜡烛的模具,牢固好烛芯,往里灌注配好的石腊水,冷却后便是一支上好的蜡烛,黎哥,要不要看看?”王寒说道。
不过这可都要靠他黎驿,九只小萌物才有肉吃的。以这阿狸的聪明,貌似也晓得了这一点,现在与黎驿玩耍起来甚是密切,不想刚见面时的残暴。
“是啊,黎哥,你这做书童可比我们舒畅多了。”
黎驿嘿嘿一笑,点头晃脑地说道:“妞者,天也。欲其雨则晴,欲其晴则雨。得其晴雨者,必先得其云,则晴雨可控于掌。得其妞者,必先得其嫡亲,示之以能,则妞可入其怀。入则没法至其腹,出则无敌玉米棒者,妞恒去。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感谢你,黎驿”才子缓缓说道,声音非常当真。
陶先生终因而放黎驿走了,看来今后每天上午都要被监禁在那书房了,还好下午不消去,不然这差事可干不得,对于黎驿这类神驰自在的小鸟来讲,没了自在,比那精卫填不了海还难受。
“不错,走,姐姐带你去用饭。”说完,姐弟俩就用饭去了,留下被疏忽的陶先生与黎驿二人。
“对啊,黎哥可不是我们这一群粗人能比的,人家都是去吟诗作对,做姐夫的,黎哥,你快说说你这姐夫,是如何做的,大伙可猎奇了,明天都会商一上午了。”福根拥戴道。
“干”
黎驿摸了摸阿狸的头,这家伙貌似长胖了点,更加敬爱了,看来有肉吃了,过上了好日子,都发福了。
“这是甚么?”黎驿指着一铁管问道。
“哦~,黎哥,我懂了,蜜斯的嫡亲便是那小舅子,也就是小少爷了,对吧。”福顺说道。
黎驿解释道:“我的意义是说,你的帆儿,也就是我的小少爷,他总有一天会变成我的帆儿,我帮忙......”
旋即,又凑到黎驿耳前,轻声道:“黎哥,真要有那玉米棒般大小才行吗?那,我,是不是...”
“高,实在是高。”在坐者无不赞叹。
“蜜斯!”
此时,中间那不成一世的美人发话了:“你跑到灯坊来干吗?”
“陶先生,我能不能也去用饭?”黎驿黎驿指了指一高一矮两道背影。
一顿饭,甚是欢乐,黎驿起家,端起汤碗,道:“目前无酒醉,便把汤了使。来,兄弟们,干。”
黎驿往前走去,前面王寒大呼着:“黎哥,你还没看我做的蜡烛呢。”
黎驿点了点头,在这个期间,几近统统出产工艺都要靠手工完成,且好多东西都要用到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