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沙漠遇强盗[第3页/共3页]
骑着骆驼走了一起除了他们以外看不到任何人,到处都是一片荒凉。被领巾包裹得只是剩下双眼的唐菲菲扫视了四周一眼,最后对玄翊说:“看来我们明天早晨只能在戈壁里过夜了。”
在戈壁就是如许,两人背靠背,一个睡下,别的一个必须进步警戒,盯着四周的环境。
哈撒点点头:“的确,这些人都是一群逃亡之徒,我们待会儿必然要谨慎,这些年来是城镇的住民都已经是搬离了,现在那里成为了沙盗最好的埋没地点,而我们想要去漠北,就只要颠末石城镇。”
她点点头,倒是端着水走到了一旁去洗漱后才吃东西。没有体例沐浴已经是难以忍耐的,如果起来不洗漱就吃东西,是唐菲菲最不能忍耐的。
妈妈本是反对爸爸带着他们兄妹前去塔克拉玛兵戈壁的,但是爷爷在死前不晓得跟爸爸说了甚么,务需求带着他们一起前去塔克拉玛兵戈壁,传闻去一个甚么处地点找寻前辈遗留的东西。
塔克拉玛干大戈壁位于塔里木盆地中心,东西长约1000千米,南北宽约400千米,面积33.76万平方千米,仅次于非洲撒哈拉大戈壁,为天下第二大戈壁。
“沙盗?”她不解的看向哈撒:“是不是躲藏在戈壁中的强盗?”
而 塔克拉玛兵戈壁在维语中还称之为‘灭亡之海’,进得去,但是出不来。
现在回想起来,爸爸当初进塔克拉玛兵戈壁,必然和那两具挖出来的尸身有关。
“微臣叫了公主殿下好几次了。”玄翊担忧的问:“自从你进了戈壁后就有点不对劲。”
书中记录,千年不腐肉,是因为长年封于底下,不见氧化,但是多数的是尸身一旦见了天今后,很快就会氧化消逝了。
“公主放心,这里是最好的挡风位置,即便是早晨风来了,这里也不会对人形成多大的影响。”一个保护上前恭敬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