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史诗级[第3页/共3页]
现在,马封侯已经把这座大山当作自家的,山内里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当然也是他的私有财产,以是看到那头大野猪受伤,贰内心还是比较愤恚的。
但是还没等他下达号令呢,就听火线的树林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一个大师伙拔山倒树而来。
然后,抱着树杈一起落地的马封侯,便看到了大野猪那只透出无边杀气的巨大红眼――
上面的气象实在出乎料想,手电筒的光柱晖映到的处所,竟然都是一张张草绿色的大苫布,从苫布那方刚正正的四角来看,上面明显还粉饰着甚么东西。
马封侯不晓得的是,和木耳、银耳等等比拟,石耳尤其贵重。一是在营养上不成同日而语,二来嘛,石耳发展极其迟缓,凡是五六年时候才气长成碗口大小,并且多发展在峻峭的石壁,采摘殊为不易,是极其可贵的山珍。
裂缝的出口是在这个山洞的斜上方位置,马封侯用手电筒往下照了照,嘴里忍不住收回吱的一声尖叫。
鄙人来的时候,陈二狗担忧上面光芒不敷,以是把手电筒也拴在马封侯的脖子上,这时候倒是派上用处。马封侯扭亮手电筒,往前照了照,山石嶙峋,明显是天然构成,很能够是和内里的断崖一起构成的小裂缝。
此次为了寻觅老疤子,仓促而来,没啥筹办,看模样只能下次了,归正已经放在这里好几十年,也不急在一两天。
入口爽滑,嚼起来又非常劲道,味道说不上多好,只是透着一股特别的气味。颠末这段时候的山林糊口,马封侯也大抵晓得这就是大天然的气味和味道,是那些野生种植和莳植的物种内里所不具有的。
估计它这个模样,必定是爬不了山崖,马封侯干脆就叫老疤子往身上一背,筹办驮它上去。
“石耳,下边竟然有石耳!”陈二狗大吼一声,直接脱手把瘌痢头小爪子里的石耳也都抢下来,惹得瘌痢头朝他一个劲呲牙。
好东西,必定是宝贵的山珍!马封侯固然见地有限,还不晓得这东西的详细名字和服从,但是想想老疤子身上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就算是流血也流死了,现在却已经结疤,没准就是这东西的服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