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伴[第1页/共2页]
但这宋思卉分歧,她是婆母远亲,自十岁起养在侯府,家中又是扬州富商,虽说士农工商,贩子职位最低,可赢利两难,不赚更难。
甚是奇特。
曾氏还未在她这昭阳院烧起火焰,便本身玩火自焚丢了性命,一则是她过分天真,二则她毫无背景,婆母和那三公子,恐怕从未将她放在眼里。
叶寒霜一脸嘲弄,用心逗她:“姐姐竟羞成这般,想必你们合欢之事,甚是调和吧。”
“男人的话,两句真三句假,谁晓得呢,昨日还同她在书房下棋呢,笑得咯咯咯,跟老母鸡一样,打量我听到会妒忌似的。”叶寒霜轻笑,望着叶秋漓,一本端庄胡说八道,“我呢,但是要做贤妻的人。”
一身橘红刺绣云锦襦裙,小巧曲线,身姿诱人。
叶寒霜瞥见阿姐心机颇重,伸手捏了捏她的手心:“姐姐别忧,幸亏你与姐夫圆房之礼已过,来日诞下孩子,日子总能渐渐好起来。”
叶秋漓望着面前几案,脑中蓦地想起那日,陆清旭把那帕子扔出去的画面,顿时耳背泛红。
曾氏死得不幸,死得无声无息,但这,或许只是一个开端......
等她踏入春禧院堂厅,入目便瞧见一水灵灵的窈窕女子坐在右边,她细眉如画,朱唇涂红,黑眸流转着妖艳光芒,甚美。
报酬财死,鸟为食亡。
“不过,我倒挺猎奇,这兰亭院三公子,到底是多么人物?”
待她同婆母行完礼以后,女子才盈盈细腰间轻软些弧度,与她恭敬点头,施礼问好。
叶寒霜团扇捂嘴轻笑:“好啦,不逗你就是了。”
如何会如许?
陆清旭在兵马司当差,酉时方回,叶秋漓稍稍在打扮镜前查抄了下本身的装束,肯定没题目,才带着春桃,朝春禧院走去。
这日,叶秋漓同叶寒霜在侧屋榻高低棋,鸟语花香,偶尔还能闻声几声蝉鸣。
“通奸之罪,按我大晋律法,无夫奸者杖八十,有夫奸者杖九十,去衣受刑,夫者当场正法奸夫奸妇,不坐。”
说到圆房之礼。
“听闻他貌若潘安,且接物待人谦善有礼,上京无数女子为之喜爱,光是上街玩耍一趟,都惹得妇人少女几次侧目,乃实足十的美女人。”叶寒霜拿起团扇,悄悄摆动,“可曾氏这事一出,今后阿姐可要多重视才是,那人,年事不大,大要翩翩风采,实则风情至极,以玩弄女子情丝为乐。”
“大儿媳啊,前些日蒹葭之事,是母亲对不起你们,我也是老了,识人不清,原觉得是个灵巧懂事的人,未曾想做出那等肮脏之事。”
叶秋漓紧着脸,拿起团扇敲了敲她的脑袋:“竟胡呲!”
“大少夫人,春禧院的人来送话,让您去一趟。”春桃现在换上了好的衫裙,叶秋漓还帮她上了妆粉,描了眉,双螺髻娟秀梳起,已然有几分亭亭玉立的味道,只是那嗓子,还是有几分哑。
“先前你不是说,二公子并不喜她。”
春桃望着自家主子端庄挺直的背脊,心中暗忖了几分崇拜与敬意:“奴婢明白了。”
若不能,那借陆清旭之手,将自家儿子身边的莺莺燕燕肃除,亦是好的。
一箭双雕,他们春禧院和兰亭院,如何都不亏。
劝说之下,叶寒霜才不情不肯地回了青雅居。
叶寒霜烦躁皱眉。
这富商,也不是你想看不起,就能看不起的。
叶秋漓悄悄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回吧,没事的。”
叶秋漓捏动手中黑子,想起那日鲜血淋漓的残象,亦是有些肉痛:“可她已走入死局,又被人弃之,便没有转圜的余地,倘若她只是平常丫环,或许另有朝气,可恰好,她已是别人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