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第2页/共2页]
比起这个,兀立部落那块宝地就是狗屎!
“拍卖会就是以物易物,你们拿灵宝灵根来,合作这兀立部落的道场,谁出的灵宝灵根品格最高数量最多,吾就将这块宝地给谁。”
这是一步登天的功德情!
修道讲究个财侣法地,可实际上这个“地”才是最为首要的。
这是机遇,真正能强大己身的机遇!
方孔再次开口,撤销了众妖最后的顾虑。
作为弱者,被强者吃掉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强者包管不吃弱者,对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种恩情。
这是多么的自傲?这是多么的派头?
将全部族群搬家到小妖山,百年后,千年后,本身的族群将会是多么强大的一副气象?
白狐开口问道。
事情差未几谈完了,方孔笑着送客道。
它们为何害怕那蛟王?
蛟王天然是把它们当作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底子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打猎,四周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本家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谢大王恩情!”
闻言,统统妖都是面前一亮。
他的生长需求灵物灵根,不但能进步修为境地,还能让神通向着法例进步。
那些大能者即便道场能够扶养更多的强者,他们也不会做。
作为妖族,他就是不想掺杂也身不由己,必然入劫!
这是洪荒亿万年来源来没有人开过的先河!
普通来讲,也只要大罗金仙级别的强者才有资格占有此地!
那但是四周不知多少万里最好的宝地!
“谢大王恩情!”
“对了,这小妖山临时也就吾与几位部下居住,感受还是冷僻了些,如果有道友情愿支出些许灵宝灵根,亦可前来互换在小妖山居住修炼的资格。”
先不说寿命的限定,就是已经不远的巫妖大劫就让他有不小的紧急感。
这位力王看模样起码大要上是平和很多,这不比那蛟王好多了?
对于白狐它们来讲,搬到小妖山相称于从二线都会浅显事情来到魔都,入住汤臣一品,找到高薪事情,将来有能够成为公司高层!
方孔仿佛是刚想起来似的,放出了最后一个重量级的信息,引得众位妖族亢奋了起来。
他现在定居于小妖山,短时候内没有远行寻宝的设法,但灵物的汇集却不能停。
白狐要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