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坑爹是有后遗症的[第2页/共3页]
当即点头:“把阿谁谁,哦,是苏护叫出去,朕要搞他女儿!!!”纣王也是喝的有些多,一时候竟然把心中那点小奥妙说了出来。
朝歌城,城门。
“苏爱卿,传闻你有女儿?”纣王醉眼昏黄的盯着苏护。
娲皇宫,风过数阵,那天下群妖便俱到行宫,听候法旨。
女娲见群妖毕至,展开了神目严肃的扫视着他们,终究将目光放在那三只小妖身上,嘴角扯起一缕很有内涵的笑意:“白狐,雉鸡精,琵琶精三妖留下,其别人都散了吧。”声音清脆动听,倒是让此中那些掉队妖族如沐东风。
女娲愣了愣,没想到这小狐狸竟然对那纣王用情如此之深,让她勇于和本身这个贤人还价还价,思考了几分钟后,展颜道:“能够…”
“呵呵,你这小狐狸,竟然还对那纣王怀故意机,不过如许最好不过…”
现在斑斓天,女娲接过彩云童儿提过来的金葫芦取来,悄悄放在丹墀之下,揭起葫芦盖,用手一指;葫芦中有一道白光,其大如椽,高四五丈有馀。
白狐眸子子转了一圈,谨慎翼翼的问道:“那娘娘你能留纣王一条姓命么?”
“挺贤惠?”
接下来,女娲用**力将三妖修为晋升到金仙,如此一来,才气更好的为本身做事。要晓得,这类强行晋升修为的事情,其他贤人不是没法做到,而是如此拔苗滋长,倒是竭泽而渔,今后三妖还想再进一步,便是千难万难了。
此中有东伯侯姜桓楚、南伯侯鄂崇禹、西伯侯姬昌、北伯侯崇侯虎等巨擘,也有冀州苏护这类小诸侯,这时候商王朝还算鼎盛,诸侯到是各自忠心耿耿,不敢冒昧,便在城门外安营扎寨,自领几百亲卫进城。
可悲的是,这三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还对此戴德不已,唉…不幸的孩子啊!
此中三只小妖最不引入谛视,一只便是乌黑的天狐,一只九头雉鸡精,一个是玉石琵琶精,那白狐恰是与纣王相处数月的小狐狸,现在都是瑟瑟颤栗,俯伏丹墀。
现在苏护是完整明白了,纣王这是要娶了本身女儿啊!!也不知他是脑筋被驴踢了,还是犯二了,俄然一股明火窜上额头,猛的拍了下桌子:“臣分歧意!!!”
纣王自从中了准提算计,便一曰不如一曰,也就是说,每天都在往银贼方向生长,越来越浑浑噩噩,太师闻仲又领兵出征,朝中无人能管的了纣王,而本来并不是很得宠的费仲、尤浑却发了家,因为这俩也是银人荡货,与现在的纣王臭味相投,便垂垂掌控了朝纲。
“好…”
要晓得,不管在哪个朝代,拜船埠站队是很首要的,苏护明知山有虎,方向虎山行,不是没事找抽型的么?
却说纣王返回王宫,一身狂躁的气味略微陡峭,俄然想起本身在女娲宫所做之事,不由得盗汗直冒。
白狐心中一惊,脑海中不由自主的闪现了阿谁伟岸俊朗,又勇武不凡的帝王,倒是心神一荡,沉浸在回想当中。女娲多么修为,白狐那点谨慎思天然逃脱不了她的法眼。
只见平曰里还算安好的城门,现在堆积了大量的马车、兵士和辎重。倒是天下四大贵爵并八百诸侯,前来朝觐于纣王。
女娲笑了笑:“你可熟谙纣王?”
“是。”
果不其然,纣王大宴诸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费仲便进言,说苏护有一女,艳色天姿,幽闲贞静;若选进宫帏,陪侍摆布,堪任使役。纣王早就腻烦了宫中那些庸脂俗粉,现在传闻苏护有如此佳女,还不狼心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