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流浪学徒 第一百零七章无垢新奴[第1页/共3页]
分歧仆人的仆从,身上的烙印图案是不能反复的,不然就会被视为无效。贵族为了便利,普通会在本身的家徽图案上略加窜改,如许既能表示本身的显赫身份,又能辨别于族里其别人。而布衣固然有权力采办仆从,但实际上真能养得起仆从的人几近没有多少。大部分能养得起仆从的布衣,不是仆从佣兵团的队长、团长级人物,就是专门处置此项买卖的仆从主。而他们,根基不会在本身的仆从身上烙印的。
仆从的第一个印记是烙在右手手背上,如果被仆人送人,或者二次出售,那么就会沿动手臂再烙一个。二手的仆从必定会掉价,特别是女奴,男奴起码还无能夫役,女奴如果被转手的次数多了,就只能以昂贵的代价卖回到仆从买卖所来,作为受孕器,生养新一代的仆从。
也恰是因为如此,可供雷加挑选的烙印图案非常多。
为了防备这类高额利润不被采办新奴的买家打劫,大仆从主在练习的时候就要求新奴们毕生只尽忠一个仆人,毫不二卖,如果被仆人丢弃或者仆人死掉,他们就他杀陪葬。
仆从印记跟贵族的家徽分歧。贵族的家徽是指一全部家属的光荣,本族的族人,包含这个家属的家仆,都能够佩带的,但毫不包含仆从。仆从在他们眼里划一于猪羊猫狗,代表家属名誉的家徽必定是不能挂在他们身上的。更何况,仆从是私有财产,同用家徽的话,反而分不清究竟属于家属里的哪小我了。
更加残暴的是,为了制止买家操纵新奴培养后代,大仆从主们在新奴还是男婴的时候,就把他们从母亲的**上抢走,将他们全数阉割掉,并给终究能活过来的新奴起了一个清脆的名号:无垢者。
班师镇的仆从主睁大了他的老鼠眼,讶异的说道:“就是那种很简朴的火焰图案吗?”
这个仆从市场除了发卖被仆从佣兵团抓来的浅显的仆从以外,还用此中“品格”最好的仆从来培养新一代的仆从,从小就摧毁新奴本民族的信奉,练习他们接管“尽忠便可得救”的新信奉,当他们意志果断如铁后,又教会他们利用兵器、行军战法,等统统成熟后,终究将他们以比浅显仆从高的多代价,卖给那些需求被庇护的达官权贵们。
雷加沉吟了半晌,“我要一个火的图案。”
因为,对他们来讲,仆从就是钱,烙一次印记固然本钱不高,也能制止仆从逃窜后找不返来,但他们更但愿以高价卖掉仆从,而不是像贵族一样把仆从们养在家里,白吃白喝。
大量的无垢者耗损,让这类顶级的仆从买卖供不该求。但不管是浅显仆从,还是被经心培养而成的无垢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在正式出售前,仆从主都不会给他们打上烙印。
他的两个女奴如雕塑一样定在原地,面对被本身仆人当作肉盾的运气,涓滴不敢有一点违逆。两人身材上披发着让人亢奋的麝香,精油涂抹下的麦色皮肤也极具年青生机的引诱,特别是两腿间的无毛之地,那道显眼而紧致的肉痕让雷加底子没法直视。
这一点固然提及来有些令人气愤,但仅从庇护私有财产的角度上来讲,还算是比较公道的。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只要索拉被打上雷加专有的烙印,那她就只是属于雷加,即便是被其别人抓到,看到她手上的烙印,也只能乖乖的把她归还给仆人。不然的话,那人就是公开冒犯律法。
而新奴团的每个仆从都不顾及本身的生命,铁血无情,加上蛮族血缘天生的野性,越战越勇,即便在作战中被砍掉了腿,捅穿了胸膛,只要他们另有一口气,就会持续进犯。如许逃亡的战法也确保新奴团终究获得胜利。并且一向到明天,由新奴构成的战团,仍何尝败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