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夜袭突厥[第2页/共2页]
一个突厥兵士在一匹战马跑过他身边的时候一刹时跃起,然后直接趴在马背上,筹办战役。这时候呈现的动乱已经让统统人晓得这是唐人袭营来了。
“疆场才是我该待的处所,如果当初真的逃出了军中,那么现在本身或许会有钱了,但是却没有这类浑身热血来的带劲!”刘仪伟心中现在完整的将本身的位置摆正了。没错,就是要在疆场上挥洒热血,男儿功名顿时取,这才是真正的男人汉。
刘仪伟也是这般模样,他身上的铠甲早就已经被鲜血渗入,内里贴身穿戴的粗布麻衣也已经在一滴滴的往下淌血,这些都是仇敌的鲜血,在这一刻他浑身热血沸腾,身上有着使不完的劲儿,在交战很久以后,乃至感到本身的精力更加的亢奋,体力更加充分了。
此时如果说程咬金是一个收割生命的混世魔王的话,那么刘仪伟就是收割庄稼的老农。程咬金脸孔狰狞,马槊翻飞捅死一个突厥人他都会大喝一声,声音宏亮响彻四野,让民气中生起无穷的害怕。而刘仪伟就是面带着一种看着自家庄稼收成了的高兴笑容,平平平淡,但是他手中夺去的性命绝对不会比程咬金少。
“嗬……血挺多的嘛!”刘仪伟轻哂一声,然后也不管鲜血放射到身上,将铠甲感染,而是又一枪直接挑向了另一个在这一刹时诡计爬上马背的家伙。
“爽……”在这一刹时刘仪伟感遭到了一股热流再一次呈现在本身的身材当中,顿时本来有点酸软的胳膊再一次充满了力量。而心跳在刹时增快了一下子跳动的节拍,让他精力刹时振抖擞来。
并且恰是这类不温不火的模样,更让民气中发寒,或许当时没有多少的惊惧的感受,但是到了过后如果幸运逃脱的人只要回想起来,都会后心发凉,因为这是一个真的把性命不当作性命的冷血杀才。
而紧跟着程咬金身边的刘仪伟,此时手中的长枪枪出如龙,全部枪尖都化成一道银色的光芒,在瞬息间就倾泻出一道道的枪花,好像寒夜当中绽放的梅花一样,冲进大营以后,就直接一下子一枪穿透了一个家伙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