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升任校尉[第1页/共2页]
因为,这是戏策事前就特地叮嘱他的。
雁门关内,镇北将军府。
主薄陈韬走进大堂,朝张仲行了一礼,“大人,我已将您的号令公布下去,各郡都已开端筹办人马,信赖不出数日,便能前来声援雁门关。”
老将军直起家子,一袭武官袍无风主动,“天塌下来,老夫帮他撑着!”
张仲闻言哈哈一笑,“老夫身子结实得很!”
张仲背对着张辽偷抹了把眼角,随后转过身扶起张辽,还是是板着脸,“去让仆人给你换身洁净的衣衫,破褴褛烂的哪有点将种后辈的风采。另有,早晨想吃甚么,去跟你母亲说。”
(再次感激温侯亲卫统领的打赏)
大堂的门口站着个清秀的儒雅少年,微微喘气,左手扶住门框,甘脆的声音传进了张仲的耳朵里。
陈韬上前两步,面带体贴,“大人,您熬了一夜,还是安息会儿再看吧。倘若累坏了身子,谁来带领我们抵抗鲜卑人。”
咕嘟嘟的灌下一大口后,张辽将路上的所见所闻,一字不落的全都回禀了张仲,唯独坦白了戏策的事情。
“是。”
两人皆知,张辽向来都不会扯谎,以是从他口中说出的这统统,都是真的。
张仲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张辽竟然会如此信赖吕布等人,问向陈韬:“吕布的这些功绩,能够升任何职?”
“祖父,我返来了!”
“阿谁吕布真的只带了数十人,就击败了近二十倍的鲜卑人,并且无一人阵亡?”
张仲几近是一跃而起的冲向门口,只是刚走两步,又停了下来,一拂袖袖,将脸上高兴很好的保藏起来,板起一张老脸:“哼,你还晓得返来!”
这对张仲来讲,无疑是个好动静。
“然后他又诱使三千多的鲜卑人进入袋口谷,一把大火全数吞噬殆尽,还活捉了鲜卑大将?”
此次为了破关,鲜卑三王之一的步度根不吝倾巢而出,亲率十万雄师南下而来。
张仲见张辽的神采严厉,因而屏退了堂表里的士卒主子,仅留下了陈韬一人。
四百年前,秦始皇苗条城以拒北胡,雁门关便是长城上最为首要的关隘,以险著称,有“天下九塞,雁门为首”之说。
张仲闭上眼,在内心冷静的虔诚祷告起来。
“甚么!!!”
雁门关城墙以巨砖堆叠,关上城楼穿雁过云,巍然腾空。东西共有十八隘口,浑然一体,墙体以石座为底,内填夯土,外包砖身,墙垣上筑有垛口。
张仲只好向站在一旁的张辽投以乞助目光,“孙儿,你奉告祖父,两千人如何才气打下云中郡?”
老将军的眉毛几近拧成一条直线,这类未知的伤害就像躲藏在暗处的豺狼,一旦扑出,就会伤及性命。
若想南下,必破雁门。
鲜卑人的左、中两路前锋人马,昨天下午已经到达雁门关外,距关隘十里处下营。由此推算,步度根的雄师很快就会叩关而来。
饶是张仲陈韬二人久经世事,听完后也皆是瞠目结舌。
张仲眼角的尾纹跳了两下,蓦地展开双眼,恐怕是本身听错了普通,视野胡乱的四周扫视起来,直到目光完整锁定在了阿谁沾有泥土的少年身上。
“你走之前,他又杀死了前来袭营的横都校尉郑攸,不费一兵一卒的收编了崞县的军队?”
“是。”
张辽的三个‘是’字,如一道道落雷,在老将军和陈韬的心头炸开。
“是。”
“管他妖孽怪胎,总之是天不亡我大汉,哈哈哈……”
历朝驻守雁门关的名将更是数不堪数,李牧、蒙恬、卫青、霍去病、李广等人,哪一个不是彪炳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