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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屠家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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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何咸一合挑杀轲罗侯 太史慈领军大战轲比能[第2页/共2页]

两边打击的速率都很快,没有第三波箭矢,两边就交兵在了一起。鲜卑人喜好用刀,飞骑军喜好用枪。刀有刀的好处,马队能够单手持握。双马交叉之时,根基不消发力,操纵战马的速率便能够杀伤仇敌。飞骑军喜好用枪,因为他们的主将张辽,副将太史慈都是用枪的妙手。枪的好处在于尺寸。正所谓“一寸长一分强”,长枪比拟于刀进犯范围更远。而飞骑军用枪,喜好用刺。马未至,枪先到。如毒蛇出洞,一刺一回,洁净利落。

狂傲的轲比能神采惨白,目露难以置信之色!这些汉骑与他之前见到的那些汉骑有着天壤之别!这些汉骑悍不畏死,就算背上插着箭,还是拿着枪与你冒死,色彩当中尽是桀骜!是的,是桀骜!这是鲜卑王族马队才具有的眼神和特质,却在这支汉骑身上比比皆是!

“主公,这何咸好本领!可不能与他靠得太近!”典韦走近了一步,压着大嗓门低声提示曹操道。

曹操安抚典韦道:“恶来放心!此战乃国战,不是分小我勇武的时候。”

“典韦不怕!何咸若来,典韦自当以命换命,保住主公!”

曹操拍拍典韦的肩膀不出声。

大战,就如许发作了!

这轲罗侯,乃轲比能的弟弟,在鲜卑族有万人敌的佳誉。没想到一上场,竟然连大将军何咸的一个回合都抵挡不住。丢命事小,丢脸事大。轲比能当即暴怒,领着麾下的一万鲜卑懦夫高呼着“复仇”的标语,冲向了何咸。

“想不到这小子的枪法进步到了如此境地!百招以内,不好胜他啊!”飞熊军阵中,骑赤兔,持方天画戟的吕布一脸凝重地在内心策画。

两边错马而过,轲罗侯来不及闷哼,落马,灭亡。

飞骑军骑术的大幅进步,这首要得益于双边马镫的全军装备。通过马镫,马队能够轻松在马背上保持均衡,从而空出双手停止骑射。

当轲罗侯嚎叫着超本身冲杀过来的时候,何咸又找到了久违的味道,何咸将本身的精气神晋升至了最高的境地,尽力以赴应对这个可贵的机遇!

只一招,何咸手中的霸王枪尖便挑碎了轲罗侯的喉咙。无数人盯着看何咸杀人,但没有人看清楚何咸究竟是如何杀人的。霸王枪太快了,快得连残影都令人捕获不到。

听完典韦的解释,中间的曹彰倒吸一大口冷气,“这何咸果然有这么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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