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群头[第2页/共2页]
“我去马厩看看。”周致朝姐姐号召一声,便出了灶屋,进了最西边房间的马厩。
贪多嚼不烂,凌晨就背到这里了。灶屋里已传出响动,娘亲和姐姐开端筹办早餐了。
周致便穿上鞋子下炕。瞥眼看了一下小弟,小弟的一颗小脑袋伸直在暖和的被窝里,两只都雅的小眼睛正看着周致,见周致就要出屋了,便轻声问道,“哥哥,你方才读书了?”
这册书共分为六卷,分表里两篇。《小学》没有背诵的需求,但也要好好研读,晓得书中之事,体味朱贤人的思惟。
伸手悄悄按下几下脑袋,不由暗自感慨道,读这前人的书真是个辛苦事,读书科举真是前路茫茫啊。
本日周致特地在饲猜中放上了更多的黄豆和黑豆,米糠也比昔日多放了很多。等群头来检察时,群头更是会对周野生官马放心。
周致面色如常,说道,“群头说的是,今后小子必然会更加用心折侍这马。”
费事农家就是如许,在农忙的时候一天吃三顿饭,到了农闲时就要一天吃两顿饭了。因为一天只吃两顿饭,肚子老是瘪瘪的,以是很多人便不再转动,单单是在屋内歇着。如许耗损的体力就少了些,不会感遭到太饿。
每日有很好的草料经心豢养黑稞马,黑稞马日渐上膘了。算起来本日恰好是群头要检察官马豢养状况的日子。看黑稞马如此结实,想来本日那群头定然不会难堪周家了。
周致点头应允,内心则在暗骂王群头,这还放得少啊?我野生官马三年,用饭都会成题目了,净瞎挑弊端,瞎批示。
“哼!今后说今后,先说本日如何吧?”王群头狠狠瞪着周致,喝道。
这个小弟,眼还很尖哩。周致朝他微微一笑,走畴昔悄悄抚摩着他的小脸,说道,“小弟也想读书吗?”
此时这王七王群头就笔挺的站在院中,春秋在四十高低,头上戴着一顶小帽,身上穿戴一件灰白长衫,虽说衣衫上没有补丁,但却也非常陈旧,在他手里还提着一个不大的布口袋,内里鼓囊囊的不知装着何物。
周致很腻烦当代大多数读书人那样闭着双眼,点头晃脑背书的风俗。他喜好默诵。将书读上两遍,便在内心冷静背诵,在背诵不下去的时候,才翻开看看,然后持续合上书背诵。
群头和群长虽是微不敷道的小吏,手里却握着官马督查的权力,怠慢不得。
周致不敢怠慢,吃紧的跑出屋去驱逐。
王群头看了一眼周致,眼睛一翻,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道,“不必多礼,领我去马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