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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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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页/共2页]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一,谓道。能够常行,古今莫二者,其唯正名乎,故曰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贤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既使名命事,故事自定也。不见其采,下故素正。采、故,皆事也,上不见事,则下事既素且正。因此任之,使自事之。因其事而任之,彼则自举其事。因此予之,彼将自举之。因其事以与之,彼则自举之。正与处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举之,凡事皆使彼自定,在上者从而以名举之,则刑名审矣。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事也。循事以求名,则其名可知也。形名参同,用其所生。所生,为形名所从而出者。形名既以参同,故有此人而用之。二者诚信,下乃贡情。二者,为形名也。参同则用其人,是谓诚信也。贡,谓陈见也。谨修所事,待命于天。君人者能谨修其事,天必有符应之命以命之。毋失其要,乃为贤人。贤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觉得常。夫#10智巧在,必背道而行诈,故须去之。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参鞠之,终则有始。既去智巧,上因天之道,下则反形之理,二者督考参验鞠尽之,其事既终,还从其始也。虚以静后,何尝用己。常当虚静今先人,何尝用己而先唱。凡上之患,必同其端。端,谓所陈事之首也。臣之陈事,不择可否每皆同之,则是偏听而致患也。信而勿同,万民一从。其陈事者,且当信之,无遂与同,然后择其善者以之施教,则万民齐一而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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