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初战告捷[第3页/共3页]
“看来这支马队是贼军精锐了,铁甲率应当不低,用霰弹才打死这么点人。”劈面的左子雄放下望远镜,手心也微微见汗,却不是惊骇而至,只是严峻和镇静交叉的普通心机反应。
第一排的长枪手倒下,立即有后排补上,他们或许是新兵,但他们只要晓得本身站在胜利者一方,这就够了。
在看到火光的那一刹时,他已经凭着一股本能的伤害嗅觉,勐一个镫里藏身,伏低身材尽量躲在战马的遮挡范围内。
左子雄唯恐有诈,倒也不敢立即追出镇子――一旦分开镇子,到了开阔地上,摆布两翼就能被敌骑迂回了,到时候他的一千长枪兵一千火枪手,能不能挡住四周八方的顽贼,就不好说了。
八十步时,第三轮枪再响,此次贼军反而没那么怕了。他们已经反应过来:官军用的是叠进法,每次用的枪都不一样,只要刚才第一次齐射的枪能力最大。
刘熊咬紧牙关,军队的伤亡也确切可骇,再打下去怕是直接就要崩溃了。他独一的希冀就是劈面士气先崩,可劈面明显远远不会崩。
枪弹刚出膛时的飞翔速率,远比音速还快。可惜五十步的间隔,只要不到0.2秒的时候差,人类神经几近反应不过来,以是触觉和听觉几近同时袭来。
他身边的马队也都是积年陕西老贼,跟着刘希尧从故乡展转杀出来的。长久的惶恐后,发明身边也没几个战友坠马,便激起了他们愈发的凶顽,冲锋得更加决然了。
流贼马队只死了不到十个,另有差未几十余人坠马,引发的慌乱和队形稠浊却远比第一波还短长。让一斗谷多花了几秒钟重整队形,乃至还不得不挥刀砍死两个掉头当逃兵的老弟兄稳住士气。
华人,自古都是最喜好从众、慕强、随大流的。
贼军马队几十个几十个的倒下,或坠马堕入步战。
而到了最亲信的马队军队,连伍长都有设备。劈面这一千人出头的马队,竟能凑出三四百副铁札棉甲,是刘希尧的成本地点。
贼军马队的第一排,几近全数撞在枪阵上,非死即伤,固然也撞翻了劈面百十号长枪手,却涓滴没有摆荡团练兵的战线。
刚才短短几十秒内,仇敌淋漓的鲜血,一起倒毙的尸身和战马,都强化了这类心态。
“我军的火铳手已经毙了那么多贼兵了!我军必胜!”
中近间隔上的霰弹火力全开,就是这么残暴。
他就这么一踌躇,流贼马队终究自行崩溃了,底子不需求等他命令撤退――哪怕再死硬的老营精锐,当死伤两三成以后,仇敌还完整看不到松动迹象,崩溃再普通不过了。
这个判定确切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