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第211章 我又能有什么法子[第1页/共3页]
他只能遵循边军、蒙古马队和建奴的体例,带着马队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打击,看能不能寻觅仇敌的缝隙。
滚滚的刺鼻浓烟中,有千万燃烧光一闪流逝,那是仇敌的火枪手在射击。
趋利避害,这是统统生物的赋性,战马也不例外。
仇敌的马队冲锋队形排得实在太麋集,几近不消对准,也不消做甚么,只需稳住长矛。仇敌就会遵循着庞大的惯性朝矛尖撞来。
这个发明让李自成大吃一惊,不觉中,他的马队已经在这个两千来人的步兵方阵四周磨蹭半天了。刚开端打击的时候还获得了一些战果,仇敌目睹着就要崩溃。可只半晌,仇敌却如同疯了一下,刹时规复次序,结成一个坚毅的乌龟壳子。
周遭如同起了一场大雾,白茫茫浑沌不明。
只要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强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贼军的马队俄然同时一拐,从长矛阵的中间掠过,转到了孙元等人火线。
这个时候,落空了速率的马队也只能围着仇敌一圈圈绕下去,底子就找不到破敌的良策。仇敌的长矛实在长得离谱,如同丛林一样摆在那边,就算一动不动,战马也不敢朝上扑。何况,在长矛手前面另有火枪手将弹丸不要钱一样射来,李自成部下的马队实在太麋集了,几近不消对准,每一轮射击过后,就有一片战马和骑士惨叫着倒地,横亘在烂泥当中。
“咻咻”又有弹丸漫天射来,田见修的头盔被一颗枪弹擦中,脑袋狠恶地晃了一下,有鲜血从内里流出来,一张脸刹时变成了红色。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疆场的。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
田见秀大笑着,暴露白森森的牙齿,上面也粘着人血,也因为如此,却显得非常凄厉:“这是甚么鬼军队,难不成比关宁军还短长。可打关宁军,我们倒是赢了的啊!”
“火枪麋集射击公然不能禁止大队马队的打击。”孙元忍不住在心中点了点头。
提起大雁翎刀正要朝那不开眼的仇敌砍去,但战马已经带着他冲出去十多米。身边左边都是密密麻麻的长矛和宁乡军长枪手那一张张麻痹的脸,又如何寻得出刚才刺中本身的仇敌。
一起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只要我活下去,你们每年腐败才气享用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奠和香火,我发誓!
他俄然地大笑起来:“交代,交代,这个时候你还想着交代?再跑下去,我们战马一脱力,这支步队就完了。”
长矛都已经断裂,兵士们扑到在地上,殷红的鲜血在地上满盈开去,同贼军和死马的血连成一片,在冰冷的氛围中披发着氤氲热气。
“开口!”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托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能够在宁乡所做浅显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地痞厄厄一辈子。如此,一定不是幸运人生。
李自成也是无法,他的马队战术都是学高傲同、延安边军,还是逗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甚么时候见过这类欧式战法。
“射击!”
可明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竭不退,还在马队的冲撞中站得跟盘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盗汗刹时泻了出来,胸口中有肝火涌起,“贼子敢尔!”
“陈述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活着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结婚,生个娃持续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