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66章 阁楼白骨案下[第2页/共2页]
综上所述,能够看出这件事较着是一小我干的,并且力量较着偏小。用秦局长当时的原话说,是普通女性所为,并且是用尽了统统的体例,独一的动机就是把尸身拆分掉。
案发当晚,胡某某去插腕表妹的婚礼。婚礼后,他和一群年青人一起去唱歌。恰是在歌厅里,有人说:徐某和别人去拍了婚纱照了,她还是你女朋友吗?
对统统骸骨一一勘验,重点是骸骨各分离处的砍痕形状。按照之前把握的环境:整具尸身分四袋分装,别离是上肢、下肢、躯干和头颅。
女人:“是的”。
读到这里,或许你要问,这还用再写下去吗?起首必定是徐家人干的,又解除了父母和哥哥,继而又在女儿房间里肯定了凶案现场,另有需求再根究谁是凶手吗?
因为案发后十尸身才被人发明,必定不能保持刚死不久的状况。干脆,这间阁楼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出来打扫过,一向是堆放杂物的处所,以是,现场的保存还算完整,这给复原犯法现场供应了可靠的根据。
在分尸后,女人底子就不敢在本身房间睡。而后,她也再没有上过阁楼,也不敢把尸身外藏或者挪动。以后的几年,她还编织了很多谎话,骗胡家人:胡某某跟我吵了架,一气之下外出打工了,他让我给你们带句话……
如果是凶案产生没多久,尸身完整的话,法医通过尸检普通是能够判定出灭亡启事的,比如堵塞,比如中毒(安眠药致死等在司法鉴定中都被归为中毒)。但是,十年的白骨明显没法奉告法医这些答案。
别的在编织袋里还发明了电话线,从全部编织袋的内容物来讲,除了尸块就是东西,比如砍斧等,那么可推断,电话线也恰是凶手当时用到过的东西之一,那么电话线的感化很有能够就是勒颈。
发明每个分离处都有几次砍切的行动。比如左上肢肱骨内侧有11刀,外侧靠后有10刀,靠前有4刀。
4,杀人动机。
女人叫男人上楼去谈,如何谈的,我们就不清楚了。厥后女人把安眠药融在水中,男人喝下遂倒在了床上。
女人:“我哪怕不跟他结婚,也不会跟你结婚”。小伙子一拳打在女人脸上(厥后有证人说第二天见徐某顶着乌青的眼眶来上班)。
小伙子:“我不让你跟别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