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菊花蚕[第1页/共3页]
这还不算,如果阿谁暗藏在黑暗中的短长盗墓贼,要对土狼动手,只怕土狼也非常伤害。我有些游移,要不要出来奉告土狼?
我没走几步路,又在一处坟滩的粗糙茅草上,发明了一块蓝色的布条,和我刚才发明的一样,较着也是慕容嫣儿衣服上撕下来的。
我一边想着,一边向着山坡上面走去,公然,沿路发明了一些青草上,仿佛都有斑斑点点的血污,幸亏,我头顶矿工灯刚换了电池,还是很亮的。
但我没有绝望,没多久,我就找到了一只蚕茧,色彩也有些偏黄,韧性倒是蛮高的,我感受非常好玩,忍不住就把它取了下来。
让我出乎不测的是,这处所竟然有着大片大片野生的菊花,现在是隆冬,竟然这么金灿灿的开着。
我只能够但愿,土狼能够逃出来,不要被阿谁恶人杀了。
我转头看了看我爬出来的处所,俄然心中有些猜疑,明天我这是摔坏了脑袋,刚才一向都没有发明,阿谁通道――仿佛比来有人走动过的陈迹,莫非说,这个古墓真是被人发明过的?
慕容嫣儿这是如何了,就算受伤了,从这里颠末,也不至于把身上的衣服,一块块的撕下来啦?
我忍不住就顺着她的足迹先前走去,没走几步路,我就愣住了――这山坡上,竟然都是一座座的老坟?
我看了看腕表,凌晨四点了,我和土狼他们是早晨十点摆布脱手的,十一点半摆布进入古墓,如此算来,我在古墓中起码也昏倒了四个小时摆布,这段时候,阿谁恶人想要做甚么,只怕都已经做了。
接连吃了三颗药,然后,我又用匕首划破手掌,挤出黑血,在用药粉敷上后,才感遭到火辣辣的痛,心中暗骂了一声:“变态!”
这蚕不都是吃桑叶的,这里的蚕,也过分不挑嘴了,竟然吃菊花叶子,或者说,连着花儿也吃?
我一边想着,一边顺着一条羊肠小道,向着谷中走去,想来,山谷中本来是有路的,只是厥后传闻闹鬼,才垂垂的荒凉了,现在,无数的野菊花长到了路边,我一起走畴昔,又在一丛菊花上,看到了一块破布。
我心中猎奇。忍不住就走了畴昔――那是一棵低矮的荆条树,上面挂着一块蓝色的布条,我忍不住伸手,把那布条抓在手中,如何看着,这布条上面的斑纹,都有些眼熟……
周村那边的土坟,大部分都被平掉了,而这边的土坟本来也是要平掉的,厥后出了事情,就没有人问津了,这些年,周村的青丁壮都出去了,不是去城里打工,就是去镇子上买屋子,再也没有人情愿呆在交通不便的山区,这处所就更加萧瑟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不晓得这个蚕吐的丝,能不能够汇集了做衣服,我一边想着,一边就在菊梗上寻觅,看看有没有蚕茧。
在看,很多菊花大要,竟然都有被虫啃咬的陈迹。
公然,山坡上面就是一个小小的山谷,不大,谷口前另有一个老旧老旧的石碑――胡蝶谷。
至于胡蝶是否要睡觉,我就不晓得了,毕竟,胡蝶也是一种植物,是植物都要歇息的。
我哈腰从坟滩上捡了起来,心中暗道:“这小丫头,没事跑坟滩上做甚么啊?”
我调剂了一下子矿工灯的焦距,看到石碑上,有一个纤细的指模子――慕容嫣儿跑来这里做甚么啊?
俄然,我左手传来一阵刺痛,我一愣,拖着那只菊花蚕的手,忙着甩了甩,这是一个本能的行动,任何人在吃痛之下,都会忍不住甩手。
现在是早晨,倒是没看到胡蝶,想来,白日应当是有胡蝶的,我心中暗道:“这处所天然风景倒是不错,可惜内里都是荒坟,不然,在这里结庐而居,倒也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