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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外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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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饭桌上的灵异案件(1)[第4页/共4页]

“好吧,我们假定凶手有两个,一个是酒伴计工,另一个是耐久住客。但是,他们如何骗过警犬?”

“这如何能够?莫非蓝可儿在练习刹时转移,一不留意转移到水塔里?”

蓝可儿于2月1号失落,14号旅店曾停止水质查抄,并没发明题目。也就说是,凶手应当是在14号(水质查抄后)至19号(发明尸身前)将尸身投进水塔。

“下了两天雨,另有陈迹留下来,那才叫见鬼。”

美国事个正视隐私的国度,警方不成能对旅店每个房间停止搜索。在没获得佃农同意的环境下,只能让警犬在房门外闻一下,这让凶手有机可乘,能够将尸身藏在14楼某个耐久租住的房间里。(我们先假定藏尸地点是14楼。)其次,凶手必须是酒伴计工。“如果凶手是酒伴计工,那他还需求耐久租住房间吗?”

支流媒体对蓝可儿事件有浩繁测度,比方灵异论、他杀论、不测出错论、行刺论,但表哥说前三种论调根基上能够解除。

接着我们持续聊红衣小女孩事件,最后报导此事的是TVBS电视台,事件产生在1998年3月。当时有几名亲朋结伴到台中郊区郊游,此中一名成员用数码摄像机将过程拍下来。

我在网上查到,出事旅店的房价是每晚349元群众币,约为56元美金。以洛杉矶这类多数会而言,就算没有当局补助,这个代价也算便宜。

他说将尸身泡在水里,或许能制止尸身的气味传播,但只迟延一会儿,警犬用不着多久就能找到尸身。要让警犬在长达两个礼拜的时候里仍找不到尸身,体例不是没有,但需求多方前提共同。

在答复这个题目之前,表哥让我先揣摩一下,凶手是如何将蓝可儿扛上间隔空中超越4米的水塔顶部?

这事产生在前年6月,当时他在台南任职。有一天接到报案,说有个八十多岁,名叫林蔡梅花的老婆婆在山区走失,他便构造搜救职员上山找人。

我说,莫非凶手将蓝可儿泡在水里,以避开警犬的搜索?

解开藏尸迷团后,我们又持续揣摩下一个疑问——凶手如何将蓝可儿塞进水塔里,而又没在尸身上留下伤痕?

不久后,当日同游的一名先生俄然过世,办理丧事期间有人想起在郊游时所拍的带子。为怀想这位过世的先生,大师就拿出这卷带子旁观。

表哥以为,这两人或此中一人殛毙蓝可儿后,耐久住客把尸身藏在房间里并用水浸泡。然后,酒伴计工将泡尸水混入带浓烈气味的洁净剂,如漂白水等,再用这类“尸水洁净剂”洁净藏尸的14楼,乃至整间旅店。

很多人问我《诡案组》的素材从那里来?

再说他杀论。从家眷、亲朋口中得知,蓝可儿是个脾气外向,开畅、活泼、好动、爱交朋友的女孩,曾做义工,分缘很好。很想像如许的女孩子在没受任何刺激的环境下,会俄然告终本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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