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女牧师(上)[第2页/共2页]
“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要薰衣草。
教堂的范围不大,采取欧式巴洛克气势,应当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越一百年汗青。不过,看模样还挺坚毅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
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返来了,很没规矩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睬她的卑劣态度,一瞥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明人骨时有没有甚么特别的处所,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
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明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千米,并且死者的环境如出一辙,这两件事必定有关联。但是,这两宗案子的产生时候相隔超越五十年,如果是报酬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要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白叟,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类极耗损体力的事情应当做不了。
很久,他仿佛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四周仿佛有些……那叫甚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
当时这件事弄得民气惶惑,大师都觉得四周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向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师都把小孩关在家里……
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当是个十3、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但是衣服却还好好的,固然是旧了点,还打了很多补丁,但如何看也不像在田野放了好几年。
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间隔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产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女人儿童福利院,看模样应当是非当局机构。我们之以是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鼓吹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
“已经确认了,颠末dna检测证明他就是周少龙。”
“基督教。”闻声这话,我差点没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