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上了时代周刊的翁文华[第3页/共3页]
下午将近6点的时候,秦牧接到了翁文华的电话。翁文华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倦意,应当是刚睡醒不久。拿着电话秦牧就感觉身上暖暖的,开口就庆祝老妈旗开得胜,扬言要去美国做个富二代。
“奇特了,明天我还筹办给你长篇大论的,如何这么快就承诺了呢?”秦牧放弃了宦海上的深沉和谨慎,跟母亲开打趣。
挂上了电话,秦牧的嘴角垂垂的浮出了浅笑,一副庞大的中原宦海漫衍图,在他的脑海中呈现了首个首要的名字-秦老爷子。
季秋一看是秦牧,就晓得他方才在白亮光的办公室出来。这两人搞甚么花样季秋是不晓得的,不过想到家里酒柜上的那两尊根雕,加上秦牧也是满脸的朴拙,便微微的伸脱手来,和秦牧的双手一触即回,说道:“小秦又来汇报事情了?”
季秋点点头,秦牧的说法他倒是能够接管,庙镇那边的烂摊子让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去措置,倒是难堪了些。秦牧是小我才,这一点季秋是承认的,只是这小我才一向不向他挨近,这才是季秋前些日子一向难堪秦牧的首要启事。本年过年秦牧送根雕的行动,充分辩明秦牧没有与季秋相抗?的气力和根子,摆出了逞强的态度,季秋就点头说道:“多听听,多学学,很无益于年青干部生长的。小秦啊,我可奉告你,想仕进油子,要做顺风草,你但是走得艰巨啊。”
回到镇上没多久,秦牧就收到了一个邮包,上面是用英文写的。秦牧看了下落款,是翁文华的笔迹,就笑着拆开来,从内里拿出各种百般的美国报纸,乃至另有美国的期间周刊。每张报纸或者期刊上,翁文华带着标致的金边眼镜,一脸冷然的面对着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