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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妖血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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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炼魂鼎[第1页/共2页]

沈蒙撇嘴,不屑道:“有甚么了不起的,蝼蚁般的人物,仗着祖宗光环罢了。此次万神宫出世期近,女子战魂本身难保,别说一只小奶狗。这些年盯着这小子的人里,可不止道佛和谈罢了。”

火线扣问台的办事员身边,贴着一个眼窝深陷,形貌鄙陋的怨灵,那是身后对女人执念不散的色鬼。他一边吸着办事员的精气,一边逗妇乳。

沈蒙身后跟着一个头发斑白的白叟,左眼有一条竖着的刀痕,刀痕中间那颗眸子是灰红色的,独目。明来岁过半百,体格却健状如牛,穿戴宽松的复古练功服,脚上一双布鞋。

手机屏幕里是李羡鱼的小我质料,非常详细,包含他现在住的地点。

沈蒙和白叟路过期,年青的妈妈多了气质逼人的年青男人一眼。而灵巧吃蛋糕的男孩俄然打了个寒噤,抬开端,苦着小脸:“妈妈,我好冷。”

候机厅百鬼游走,它们或跟在行人身后,或趴在行人的肩膀,像寄生虫接收宿主营养那样吸食生人精气。

她看不到本身儿子身后,有一个狰狞的小鬼正吸食男孩的精气。

“那道尊呢?”沈蒙挑了挑眉。

庞大的机身缓缓逼近机场跑道,仿佛雄鹰展开翅膀,滑翔着扑向猎物。

“毕竟不是我们沈家的地盘,宝泽个人倒还好,就怕碰到扎手的茬子。”独眼白叟说。

“八十年前妖道之祸,道佛协会丧失惨痛,二十年前李无相事件,又轮到各大师族英才凋敝。啧啧,自清末以来,我们血裔界时不时的就出点乱子,无数英才死于羽翼未丰时,可叹。反观洋夷血裔,自近代以来,英才辈出,此消彼长,甚是不妙......我爷爷老是如许感慨。”沈蒙耸耸肩:“但我感觉,江山代有秀士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就比如宝泽那位执剑人,你说他和佛头比,又如何?”

“三爷,能够了,再不收回来,会被宝泽个人的人重视到的。”独眼白叟道:“这类事,今后还是少做。”

他从小就是天下的中间,长辈们宠嬖有加,兄长姐姐们心疼庇护,又有沈家三少爷的光环罩着,走到那里都是核心。

对于这个题目,白叟当真的思虑了好久:“几年前,此人横空出世,先压力各大师族天赋、道佛协会弟子,厥后应战老一辈妙手,身经百战,无一败绩,的确可骇如此。他最后一次脱手,间隔极道还远的很,但那是一年前了,现在怕是半只脚踏入极道了。最不济也是和道尊同级。”

穿戴休闲西装的沈蒙走到候机大厅亮光可鉴的瓷砖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皮鞋与瓷砖敲击出清脆的响声。

年青妈妈看向儿子,顿时吃了一惊,炎炎夏季,孩子竟是冻的小脸发白,牙关咯吱咯吱颤抖,手臂冰冷冰冷。

沈蒙没出处的一阵躁意,“晓得了,你烦不烦。”

沈蒙叹口气:“我这炼魂鼎,不晓得甚么时候才气祭炼至大成。这上了层次的法器,每一件都耗神耗力。对了,抓了李羡鱼,女子战魂真的会听我们摆布?”

两人走到候机厅门口,愣住脚步,沈蒙回身望向大厅,他的双眼能看到平凡人看不到的东西。一只只介于实在与虚幻间的怨灵,在吸着候机大厅中行人的精气。

“这一根根肥头大耳的韭菜,不割白不割,只是借他们精气一用,又不害人道命,宝泽个人能奈我何。”沈蒙不觉得意。

“元叔,你说李家那位女子战魂,真的晓得万神宫的位置吗?”沈蒙关上手机,皱着眉头:“大老远的跑沪市来,可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把持阴灵吸食活力,既放肆又获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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