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已不如故[第1页/共2页]
“别动!你放开我!哎?我的眼镜呢?眼镜!”
“坐啊,”唐忌夜始终没站起来,只是挥着筷子对齐孤鸿比齐截下道:“菜都凉了!”
面前的男人一头长发,用一根麻绳随便扎在脑后,青涩的胡茬儿纵横,也不知多久没有细心打理过了,一身短打打扮,上身穿戴麻灰色衣衫,领口开敞,胳膊肘儿向后搭在椅子上,暴暴露了胸膛,一脸尽情不羁地看着本身,齐孤鸿将他上高低下打量了一番,还那里能找到当年那墨客气?
唐忌夜耸了耸肩膀,搭在椅子上的手晃了晃,指着本身道:“没甚么好说的,听到的,总不如看到的。”
唐忌夜说话的时候,齐孤鸿已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酒下咽喉,一股热辣又反涌上来,胸腔仿佛有把火在烧。
难不成是搞错了?
认不出,的确是认不出。
“抱愧,”齐孤鸿咬了咬牙,“找错人了。”
“倒是也有,”齐孤鸿意味深长地点头苦笑道:“只是都不如见到如许的你奇怪。”
齐孤鸿猎奇,比唐忌夜对本身的猎奇多很多,他想不透,是甚么能让一小我在三年间脱胎换骨,活似变了小我。
但是齐孤鸿现在一句都说不出来。
在齐孤鸿的影象中,阿谁和本身从小一起长大的唐忌夜,乃是个害臊外向的墨客,经常穿戴一身打着补丁的素色长衫,笑起来的时候如春桃粉瓣,不管如何也没体例和这些匪贼联络在一起。
“齐小爷,我们当家的在楼上等你……”
“你好,”方才指着齐孤鸿破口痛骂的瞎子此时一脸的难堪,两步到了齐孤鸿的面前,伸脱手来,“我是盲丞。”
唐忌夜变了,的确是变得仿佛比本身还要成熟纯熟了。
他们……当家的?唐忌夜?他是这些匪贼的当家的?
当年齐秉医决定送齐孤鸿出去留洋的时候,唐忌夜固然死力粉饰,但是不但眼神,乃至连指甲到发丝都流暴露对齐孤鸿的恋慕,齐孤鸿不得不承认唐忌夜比本身聪明,念私塾的时候,功课也老是最好的,如如果他留洋的话,想必然然能成绩一番奇迹,乃至齐孤鸿去求齐秉医帮助唐忌夜与本身一同留洋,只可惜齐秉医都已经同意,但是唐忌夜的母亲却搏命禁止。
“都他娘的等半天了!”
而齐孤鸿在外修学的时候,常常碰到甚么奇怪的事情,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说给唐忌夜听,乃至于他老是感觉,本身留洋在外最大的痛苦不是孤身一人客居异国,而是他唐忌夜不在身边。
乃至在返来的路上,齐孤鸿都在盼望着和唐忌夜见面,想把本身的所见所闻都说给唐忌夜听。
说罢,齐孤鸿乃至没往房里看一眼,人已经回身向外走去。
两人正说话间,楼下传来了一阵辩论声,在那阵喧闹声中,传来了盲丞的声音。
人总归不能有念想,凡是有了个惦记的人,就会感觉除他以外,任何人都不对。
“来都来了,如何要走?”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房里传出来,齐孤鸿转头一看,便看到一名男人正坐在桌前,桌上另有三粒花生米,他一掌拍着桌子,震得那三粒花生米蹦跳着蹿到半空,男人立马张嘴,接住了三粒花生米,一边鼓着腮帮嚼着,一边对着齐孤鸿咧嘴一笑,“干吗?认不出我来了?”
这话让齐孤鸿感觉好笑,唐忌夜明显比他还小一岁,但是想笑的情感压抑下去后,齐孤鸿又感觉内心有些不舒畅。
“不如说说你,”齐孤鸿盯动手中的酒杯,摇摆的酒水中,映照出了房内的灯火透明,这大抵是唐忌夜身上独一没变的处所--他怕黑,之前家里一到夜晚老是燃着灯,只是现在看来,他怕黑的弊端比之前尤其更甚,“这几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