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白衣飘飘[第1页/共2页]
花楹咬牙切齿狠狠瞪了夜笙一眼。
那身衣服固然脏烂,但如何说都是她娘给她在这个世上所留下的独一的东西,内心难受得要死,恨本身临变经历实在是不敷。
只是花楹发明了一个极其首要的题目,那就是她的那身换下来的褴褛衣裳,因为一时忽视而忘在了小憩的浅溪边,没来得及拿走。
“罗洲?”闻言,韩子舆眉头微拧。
将昭华公主弄醒以后,他才晓得,本来昭华公主府的地下囚室了,这么多年来,一向囚着一个女孩,这女孩的感化便是给他的宝贝女儿怡宁每十天供应一次新奇的血夜。
“好的,爷!”
下一刻,花楹便不偏不倚落入了他的怀中。
他公四周寻觅,好不轻易在地下囚室中寻到了昏倒不醒的昭华公主。
怡宁郡主一出世便体弱多病,六岁那年更是几乎病死,厥后昭华的师尊先容了一名大夫过来给怡宁郡主治病,这大夫倒是有一手,竟然将怡宁郡主救活过来,且让怡宁活到了十二岁。
骑在马背上的十三个男人,全都是银色的盔甲,玄色的衣裳,威风凛冽,煞气浓烈,好像十三个暗夜修罗。
韩子舆昂首望了一下火线,问道:“再往前走,是那里?”
夜笙一手将花楹猛地拽起。
这么多年了,活着才是最首要的。这是她贯穿出来的真谛。
“走!”
白衣男人不是别人,恰是银翼城城主韩子舆,也是昭华公主的夫婿。
就在两人分开不到半刻钟,便见一队高头大马,往两人方才小憩的浅溪边奔驰而来。
却见花楹以手指了指空中。
端坐在马背上是一个男人,看起来仿佛只要三十岁出头,一袭白衣飘飘,容颜冷峻,剑眉星目,冷俊中带着少有的沉稳儒雅气质。
领头的是一匹通体乌黑的宝马。那宝马的脸上,带着金晃晃的面具,奥秘而张扬,那马鞍也是金银缠丝雕花打造,华贵至极。
不过,本日若不是呈现劫囚事件,他也不会晓得,阿谁大夫医治怡宁郡主的体例,竟是没旬日给怡宁郡主换一次新奇的血液。
她顿时烦恼不已,若跟夜笙提出来归去取,明显是不成能的事。
她的左腿动都动不得好不好!
韩子舆端坐马背上,冷冷目光扫过浅溪边的火堆余烬,冷声对身后十三太保道:“去看看,那两人是否方才分开。”
他刚从银翼城赶到月溯国都城昭华公主府上,不见昭华像昔日普通迎上来,甚是奇特。
这一十三骑,则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银翼城十三太保。
“爷,出了这片林子,有一条官道,通往罗洲。”
上来个鬼啊!
花楹只得在心中痛恨本身没有处世的经历,还是太粗心了一些。
如果那人带了囚室中的阿谁小女孩儿逃进了罗洲,事情倒是变得有些难办了。
此中一个跃上马背,往浅溪的草滩跑去,在那尚未完整燃烧的火堆余烬边翻了一下,仓猝回身折回,向韩子舆秉道:“爷,部属刚翻看了一下那火堆余烬,另有红色的火星子,明显那两人刚分开不久,我们马上追上去,应当来得及。”
他还特地叮咛统统人,将马蹄裹上厚厚的麻布,就是制止马蹄声太响,让那人劫匪发明有人追来,看来那劫匪怕不是普通的人。
不过,关头时候天然是逃命要紧。
花楹挣扎着起来,一双手死死抓住了夜笙递过来的那只手。
现在,这个女孩被人从地下囚室中劫走了,这么一来,怡宁郡主每十天必须换一次血的血源就断了,他的宝贝怡宁也就随时都会有生命伤害了。
而这血液的供体,这么多年来,一向被囚在昭华公主府的地牢里,他因为常日里常住在银翼城,对昭华公主府并不熟谙,以是,昭华郡主竟将这事瞒了他这般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