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炮灰部队(上)[第2页/共3页]
康斯已经杀了8个仇敌了,本身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那本来是要刺往本身喉咙的,危急中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亏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朴了。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一只手换8条性命真是太值得了。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如许度过的。杀人,被杀,两边兵士的糊口就只要这两样,能够说脑里充满了刺激、可骇、麻痹、厌倦的这些感受。
那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大汉正狠狠的盯着本身,看到他那眼神,不由吞吞口水:“是……是又如何?”
书记官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没有说话,那人看到书记官的神态,有点肝火上身,刚想开骂,就被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你是新来的?”
康斯晓得地上这些倒下尸身,非论是火伴或是仇敌的,都不会有人去措置的。只要恰都雅到本身朋友的尸身时,才会有能够拖去埋掉。不过大部分面孔都被人踩烂,并且满地的尸身,如何辨认呢。这些满地的尸身固然没有人去措置,但还是会消逝的,因为另有不是人的洁净工。
康斯昂首看了下在天空回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妙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身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本身剩下最好的衣服了。
在营地门口,书记官处,已经有一夥抱着很多兵器的兵士在等着登记本身的功绩。康斯没有挤前去,他现在要去军需官那边要点止血药,好止停止臂伤口那不会停止的出血。
“哼!那就怪不得了,康斯从不捡仇敌的兵器,也从不扯谎,在我们这队内里是谁都晓得的。以是他说8个就是8个。”
康斯连身都没有转淡淡的说出“8个”两字就独自进了营地。
他渐渐的走回本身所属的营地,一个营有500人,有10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根基单位。跟本身一队的人早在几天前的战役中,就消逝汰尽了。这类事在三年来早就经历了好几次了,按理和按功绩,他早就该当小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不会凑趣长官,二来本身不在乎这些事。以是3年了还是个小兵兵。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庄,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本身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在统统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兵器的时候,只要康斯一人举头走着,显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没有理睬,冒死的捡着兵器,因为那代表本身赏银多未几,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头。装甲兵跟轻步兵比拟,不但装备了重型的装甲,锋利的兵器,并且报酬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能够更安然,二来更多的薪金。
在田野不知保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邦交兵,急需大量的兵士。他那在田野保存熬炼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甲士看中了。当他被捉壮丁的兵士抓住后,毫不抵挡的参军了。能够他厌倦了流浪的糊口,也能够他找不到本身无能的事情吧。
仇敌嗷嗷叫着的冲上来,能够看清那些仇敌狰狞的面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对准仇敌的胸口,恨不能把仇敌穿个透心凉。康斯没偶然候理睬本身是不是恨对方,在疆场上完整没有甚么仇恨的,目标只要一个,毁灭仇敌。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仇敌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