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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贩药指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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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第1页/共4页]

清顺治四年(1674年),知府辛炳翰始修思补堂,又修仪门、榜房,纪而知府张献捷重修大堂并六曹房、乘发司、永平库。嗣后,接踵补葺完整。

南阳府衙仪门

南阳府衙仪门

清顺治四年(1674年),知府辛炳翰始修思补堂,又修仪门、榜房,纪而知府张献捷重修大堂并六曹房、乘发司、永平库。嗣后,接踵补葺完整。

我感觉温阁主改吃药了……

戒石坊

南阳府衙后将亭改建为坊,称戒石坊),建仪门、大门,后列官宅,东西列吏舍。经吏司(掌管受发文书诸事)在正堂东;昭磨听(掌管勘六房卷宗)在正堂西;司狱司(掌理察狱囚)在仪门西;架阁库(保藏办理文牍檀卷)在正堂后,申明、旌善二亭在府署前东西两侧,永平库(府库)在府内。

南阳府署

清顺治四年(1674年),知府辛炳翰始修思补堂,又修仪门、榜房,纪而知府张献捷重修大堂并六曹房、乘发司、永平库。嗣后,接踵补葺完整。

南阳府衙仪门

南阳府衙后将亭改建为坊,称戒石坊),建仪门、大门,后列官宅,东西列吏舍。经吏司(掌管受发文书诸事)在正堂东;昭磨听(掌管勘六房卷宗)在正堂西;司狱司(掌理察狱囚)在仪门西;架阁库(保藏办理文牍檀卷)在正堂后,申明、旌善二亭在府署前东西两侧,永平库(府库)在府内。

民国2年(1913年),南阳府裁撤,府署故址为县公署(民国元年,知县署改称县公署,后又改称县当局)占用。民国21年(1932年)秋,于南阳设立河南省第六行政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知府岳兴阿对府署停止大修。咸丰初,知府顾嘉蘅又补修,于府宅后东北侧建团练宾兴馆(亦称团练公局)。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知府岳兴阿对府署停止大修。咸丰初,知府顾嘉蘅又补修,于府宅后东北侧建团练宾兴馆(亦称团练公局)。

南阳府衙仪门

以下无注释。

南阳府衙后将亭改建为坊,称戒石坊),建仪门、大门,后列官宅,东西列吏舍。经吏司(掌管受发文书诸事)在正堂东;昭磨听(掌管勘六房卷宗)在正堂西;司狱司(掌理察狱囚)在仪门西;架阁库(保藏办理文牍檀卷)在正堂后,申明、旌善二亭在府署前东西两侧,永平库(府库)在府内。

南阳府衙仪门成化年间(1465年——1478年),知府陈镒重修大堂(正堂),堂左为乘发司(承办和转办公文信札)及吏、户、礼诸房,右为西公廨(公廨是官吏办公处的通称),东南隅为衙神祠、寅宾馆。前为大门,门摆布列榜房,前建豫南首郡坊。大堂后为寅恭门,次为思补堂(二堂),堂左为书柬房,右为招稿房。次三堂,又次为府廨,规制严备,经明末事情颓圮。

南阳府署,凡是称为府衙或知府衙门,是元、明、清三代南阳知府的官署。

故址在旧城内西南隅,即今民主街西端北侧。南阳府署由元朝迄今已有700多年汗青,具有很高的文物代价。市委、市当局决定修复南阳府署,是一件深得民气之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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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府署

民国2年(1913年),南阳府裁撤,府署故址为县公署(民国元年,知县署改称县公署,后又改称县当局)占用。民国21年(1932年)秋,于南阳设立河南省第六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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