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一夜爆红[第3页/共3页]
比如这天凌晨,他去菜市场买菜,就被一个卖菜的小哥给认出来了。
不过齐云伟和两个女孩儿分歧,他看着吴良的眼神怪怪的,带着一种失落的灰败,就像是被抛弃的小狗一样,吴知己里一阵暗凉,心想这家伙不会是被我帅气的容颜给掰弯了吧?
等回到长安城以后,吴良俄然发明,本身四周的糊口仿佛因为这一场备受谛视标演唱会,产生了某种翻天覆地的窜改。
就在吴良变更浑身精气,筹办给他签一个诚意满满的名时,那小哥却俄然说道:“你可不成以帮我找刘天王签个名,我是他的铁杆歌迷啊!”
莫非他是某家公司尽力培养的后起之秀,又或者是欧阳宓或是刘天王的私生子?
吴良对这些公司充满了鄙夷,之前哥上门赶着求你们,可你们感觉我形状前提不敷,一个个把我当渣滓一样踢出门,现在看到哥成名了,红了,又碘着脸皮凑过来想要吃转头草,你真当哥不晓得你们到底是如何想的?说到底,不过就是想把我当作摇钱树,替你们卖力赢利罢了。
之前的吴良,只不过是个貌不惊人的小瘦子,固然在收集天下里薄有微名,但是放在实际天下中,却几近无人晓得。
并且看吴良的年纪,仿佛也和猜想的“究竟”非常符合,这类事如果不拿来八卦一下,那这些媒体就太对不起他们的“文娱精力”了。
且不提四人在潮州城里过了一夜,然后又搭乘飞机飞回了长安。
“那如何行?”老妈还是不对劲,嘀咕道:“你今后要立室立业,家里必定要有个女人,有了女人就会有小孩,两室一厅那里够,再大点儿!”
考虑到吴良又不消像其别人那样每天还要去上班,间隔郊区近点儿远点儿,对他也没甚么影响,以是他终究决定了,干脆就在六环外买一套联排别墅。
最显眼的证据,就是比来那些媒体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