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多大的屁事啊,也能呛起来[第1页/共2页]
关于杨枫的字,雒阳城曾有一个笑话。
杨枫看了司徒戟一眼:“如何,不平气吗,敢不敢跟本王比一比。”
“你们都少说两句。”杨枫灵机一动,淡淡问道,“胭脂,去把王妃请过来。”
司徒倩无神的眼眸中,蓦地间亮了一下,俏脸也微微起了一丝的泛红。
府邸太大了,天然也就太贵。
杨枫点了点头,心中对司徒倩的怜悯又多了一些。
杨枫顿时一阵头大。
“殿下之前从未见过这个张妈,万一她有甚么坏心机,殿下岂不是伤害了。”
官府拍卖了好几年,一向没能卖出去,刘宽干脆就送给杨枫当燕郡王府了。
杨枫顿时长见地了。
杨枫的来到,并没有在蓟县引出一点点的风波来。
杨枫奇特道:“胭脂不是贫苦出身吗,如何会写得一手好字。”
刘狗儿见杨枫返来了,仓猝快步迎上来:“殿下快管一管吧,胭脂女人和秀儿谁也不让谁,快打起来了。”
三个月前,天子杨显心血来潮,俄然来到国子监,考查一众皇孙的书法。
杨枫差点没乐了,多大的屁事啊,也能呛起来。
见杨枫来到,刘秀儿的底气更是实足了,仓猝大喊:“殿下快来评评理,奴婢的娘服侍殿下的饮食已有十多年,这贱婢不知天高地厚,竟然非要让阿谁张妈管厨房。”
刘秀儿这才不敢再说甚么,倒是撅着小嘴,一脸的不快。
二人正说着胭脂呢,进府没多久就看到胭脂在院子里站着呢。
再加上,杨枫常日里随和,没有架子,刘秀儿对杨枫倒也没有多少惊骇。
当然了,杨枫是以被打了三十动手心,疼得他哭叫连天。
司徒戟跟在杨枫的身后,翻了翻白眼:“殿下,要不,还是卑职来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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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杨枫的字还不如一个只要六岁,刚学了三个月书法的弟弟。
正说着,刘狗儿眼尖,当即喊道:“王妃来了。”
胭脂已经够仙颜清纯了,司徒倩绝对要在她之上,特别是那双无神的斑斓大眼睛,更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受。
杨枫跟刘氏兄妹一起长大,虽为主仆,但情同兄弟和兄妹。
不过呢,看起来氛围仿佛不太调和,刘秀儿和胭脂都是气呼呼地瞪着对方。
“以是,王妃便逼着胭脂苦练书法,数年下来,胭脂倒也写得一手好字了。”
“胭脂说得对,府中的家事,确切应当由王妃来管。”
以杨枫那种虫爬的字,如果被挂在门头上,估计能笑翻一半的燕州人。
杨枫抬眼看畴昔,公然是两个婢女搀扶着司徒倩,向这边渐渐走过来。
刘秀儿当然不会认怂,哼了一声道:“王府的饮食,干系到殿下的安危,天然必须得是殿下最信得过的人才行。”
“你娘服侍殿下十几年,张妈也是服侍我家蜜斯十几年。”
“我的话,就代表我家蜜斯,你敢不听王妃之命吗?”
已经死了十二任刺史,现在又来一个送命的王爷,铁定是不受待见的。
胭脂在杨枫跟前,天然又规复了阿谁清纯美少女的形象:“回殿下,奴婢已经派人去请蜜斯,估摸着也快到了。”
这个府邸本来是燕州的一个富商的,这个富商受不了匈奴的袭扰,就举家搬到雒阳去了,空下了这个府邸。
司徒戟微微一叹:“燕郡王妃聪慧之极,固然目不能视,但不管甚么书,只要念一遍给她听,她都能记个七七八八,两遍就能全数记着。”